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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上级机关的决定和服从法律是其法定的职责,是保证行政效率的必然要求,但是,在实践中,上级机关的决定不一定完全正确,可能会发生命令与法律的冲突,这就需要寻求一种解决的途径。我国《公务员法》的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在第54条中明确规定了公务员面对上级机关错误的或违法的命令有说“不”的权利,但是法律只是对它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而有关具体如何操作等深层次的问题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从而可以适应变化多端的社会发展。本文通过分析公务员抵抗权的理论问题,从实际案例出发分析了《公务员法》第54条的立法背景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然后通过对国内外的公务员抵抗权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提出对我国公务员抵抗权制度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