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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商号主要是指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在进行登记注册时用以表示自己营业名称的一部分,是工厂、商店、公司、集团等企业的特定标志和名称。由于两者常常以文字作为其自身的表现形式,自然而然两者相同或相似的概率大大增加,这为两者之间的冲突埋下了伏笔。结合目前国内外的现实情况来看,商标与商号的冲突已屡见不鲜,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在国内,先后有北京市王致和腐乳厂诉北京顺义县致和腐乳厂商标侵权案、“松下”诉“香港松下”、“报喜鸟”诉“香港报喜鸟”、上海“惠工”的“海菱”牌诉上海“海菱”的“惠工”牌等案件,给学术界、司法界都出了一道难题。另外,除了立法上对商标、商号区别对待以外,行政执法上不同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层级又加深了商标与商号的冲突。
由于目前国内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商标与商号的区别、作用、冲突等方面有着不同的理论和观点,目前还没有完全统一或一致的观点以及解决此类冲突的统一做法,故笔者在充分吸纳现有理论的基础上,采用历史考察、比较研究和实证分析等方法,结合法理学、民法学的基本理论,以我国现有的商标立法体系为主要研究材料,并结合《巴黎公约》、TRIPS协议等国际公约以及国外发达国家对此问题的做法,从商标与商号的基本概念、联系与区别入手,重点分析两者冲突的原因和冲突的解决机制,进行系统的研究和论证,以期提出自己的观点,为解决商标与商号冲突的抛砖引玉、以供借鉴。
全文一共分为七章:首先阐述了商标、商号的基本概念、特征,然后在此基础上比较对比商标与商号的联系区别;然后从权利冲突的基本理论着手分析商标商号的权利冲突及其类型;接着引用现实案例说明权利冲突的原因及其解决原则;最后,分别从立法、司法、行政和企业自身四个角度提出解决商标商号冲突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