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网络舆情危机应对研究以内蒙古为例

来源 :内蒙古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n053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网络对社会影响的不断深入,特别是以手机为载体的移动互联网以及以微博、微信、直播视频为代表的自媒体的迅猛发展,导致在话题性事件发生时,特别容易引起群众的广泛参与,造成相关信息在短时间内迅速传播,爆发出大量评论性内容,从而形成舆情。  法院对于普通大众具有一定神秘性,从职能上讲又是社会矛盾的主要集散地。如社会热点案件、敏感涉诉信访案件、干警个体违法违纪案例以及在民众眼中具有一定争议性的政策法规等,都可能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舆论在不断地传播和讨论中出现偏差、情绪化态度甚至攻击性态度,加上部分媒体和有心人士的推波助澜,易出现影响司法公信力,甚至造成线下重大事件的网络舆情危机。  涉法网络舆情危机处理不好,会导致群众对于司法机关产生不信任,继而引发对法律的不信任,对社会稳定造成极为严重的不良影响。而妥善处理好涉法网络舆情,不仅能够平稳度过舆情危机,减少负面影响,还可以达到缓解社会矛盾,提高法院公信力、推进社会普法等一系列积极效果。  本研究试图进一步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在调查访谈、掌握数据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治理理论、风险社会理论、协同理论等公共管理学理论,兼用传播学中沉默的螺旋理论,总结目前内蒙古法院在涉法网络舆情危机应对中存在的失灵现象,将其问题原因提炼为舆情危机应对工作机制不健全、法院对新媒体及其传播规律认识不足、有关部门缺乏配合联动、专业人才发展空间有限、部分基层法院过于依赖指导、受众对法院存在认识误区、部分政法报道准确度不足、司法工作与网络舆情特性存在矛盾等方面。  本文通过借鉴部分其他地区和典型案例的经验,围绕内蒙古法院工作现状,从完善应对机制、联动内外部门、建设专职队伍、加大司法公开、加强媒体合作、开展社会普法等方面,就加快构建科学的涉法网络舆情危机应对工作机制提出对策建议。
其他文献
伴随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群众对文化生活需求日益增长。社区作为群众文化活动的领域之一,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社会平台。社区文化成为社会主义文化事
产业集群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大大提升了区域的竞争力。然而,不管是特色产业集群还是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均迫切需要依靠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产业集群升级,实现集群可持续发展,从而持续地推动区域经济发展。集群创新能力从技术层面讲主要由两类技术直接推动,共性技术和竞争性技术(即专有技术),其中起着主导性、根本性的决定因素是共性技术。因此,如何通过共性技术创新来提高产业集群的自主创新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