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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化起着制度供给的作用,因为规范的可预期性、对法律制度的信任、对法律制度的运用的态度无疑影响着法律实践。这些潜在的文化信仰常被作为法律的源泉,并常常形塑着法律制度本身。诉讼文化的研究对于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改革有着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各种诉讼模式的历史发展和其现状的分析对比和批判,对我国当前民事诉讼文化的建构和完善提出自己的意见。我国现行的诉讼制度就整体而言,是西学东渐、引进移植的产物,联系我国目前司法改革的目标和不容乐观的现状,其突出表现为出现司法二元化现象,即“行动中的法律”与“纸面上的法律”相背离。本文通过分析比较说明这一现象与司法制度相对应的现代型观念文化的阙如不无关系,并说明诉讼文化的研究对现行制度的指导意义。同时,在对传统诉讼文化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应该在对传统诉讼文化进行去伪存真的厘清后加以继承和发扬,在引进国外理论和制度的同时应该注重与本土优秀传统的对接。全文约四万两千字,共分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