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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腐败犯罪,历来是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中严厉打击的重点之一,特别是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当今社会,贪腐型犯罪也在与时俱进,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其中贪污窝案、串案的大幅增加,为检察机关所关注。贪污窝案、串案不同于一般贪污案件,一旦爆发,将对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本文所研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新农合”一案,即是通过查办该县中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报账员郭某的贪污行为,细查深挖,最终揪出了鹿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系统的其他工作人员等11人相互勾结、单独或伙同作案,贪污公款数额达20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此类贪污窝案、串案的案情重大,涉及嫌疑人多,覆盖面广,鹿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系统的这起案件,几乎全部工作人员都有涉案。案件关乎民生,群众反映强烈。为了能够在今后减少此类贪污窝案、串案发生的概率,本文从现实案例切入,详细分析检察机关对整个案件的侦查过程,总结出对此类案件的侦查手段和方式,以求改善当前贪污腐败窝案、串案现象日趋严重的状况。本文采用案例分析的写作模式,共分为三个部分,约两万字。第一部分为引言,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选择此题材写作的意义,概括文章框架的结构。第二部分为案例,由基本案情、背景概况、案件剖析三部分组成。本文以案例作为切入,接着对鹿寨县新型合作医疗的体制和运作状况做详细说明,反映出该部门存在的问题。最后对具体案例的分析,主要从犯罪的主体、案件特点、犯罪手段具体分析,导出对侦查贪污窝案、串案的难点,结合案件的侦查手段和技巧做出总结。第三部分为得到的启示,主要是对贪污窝案、串案的侦查特点、侦查策略的运用进行分析总结,立足侦查手段,提出侦查此类案件的防治对策及自己的思考。本文以鹿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贪污窝案、串案作为研究背景,把分析总结检察机关的侦查职能作为主要内容,结合笔者在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实践经历,对案例进行了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