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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已经将人类推至网络时代。本文以信息技术角度为切入点,讨论了公共组织尤其是基层政府组织结构由科层制转变成扁平化的可能性。本文认为,任何组织形态转变都受到效率机制和合法性机制的双重制约,由此建立理论框架来分析公共组织形成扁平化组织结构的条件。通过对上海市X镇政府的案例分析和讨论,兼与美国Durham市的比较,本文最后得出结论,信息技术毋庸置疑能够促进组织效率,但并不能成为改变组织形态的决定性因素。组织结构能否由科层制转变成扁平化取决于效率机制和合法性机制的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