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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在社会制度和结构的不断发展变迁过程中,伴随深刻而剧烈的社会转型,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也逐步凸显出来,有的演变为公共危机,比如SARS病毒、禽流感等烈性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煤矿透水、瓦斯爆炸、“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等人为灾难的频发,包括2008年初南方风雪冰冻灾害、“5·12”四川省汶川大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都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也对我们的公共危机管理能力带来了挑战。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扮演着主导角色,但政府又不能也不必要代替一切,社会力量有参与应对公共危机、发挥重要作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随着社会治理理念的完善,以及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成功的公共危机管理必须要建立政府为主导,各方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统一体制,才能有效预防和应对危机的发生。这不仅是公共危机管理的需要,同时也是新时期加强公民社会治理的需要。但是从我国的实践中发现,公共危机管理中社会参与机制尚处自发、无序、薄弱状态中,存在着政府依靠社会力量处置公共危机的水平有待提高,社会力量尚未形成规模,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基础薄弱,政府与社会力量之间有效互动沟通还不够等不足。分析其原因,主要包括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系尚不健全,、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危机意识普遍淡薄,社会主流道德观念的缺失,行政管理体制尚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等因素。鉴于此,笔者认为,一定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起对应的公共危机管理上层建筑,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积极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公共危机管理中,两者相辅相成、互济互补,才能将我国的公共危机管理水平向前推进一大步。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和健全公共危机管理应急体系;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发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危机管理;三是加快危机法治建设,完善社会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制体系;四是改进信息管理工作,加强社会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宣传和引导;五是完善危机管理文化,增强社会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意识和观念;六是倡导和谐社会创建,发挥社会力量的道德模范和预防预警作用。通过以上措施和努力,希望在我国逐步建立起公共危机管理中的社会参与机制,由行政动员机制向社会自身的动员机制演变,形成全社会、全方位的公共危机管理体制。与传统的危机管理侧重围绕政府主体进行研究不同的是,本文着重从政府与社会互动、公民社会与治理等角度,分析了公共危机管理中充分吸收和利用社会力量参与的重要性及建立社会参与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同时,本文还对我国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社会参与不足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希望能对促进我国公共危机管理能力的提升提供一定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