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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我国关于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体系也逐渐成熟,然而,面对这一现状,一些思潮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内在规定性,将我国对私有财产的保护等同于对私有制的认可,以此攻击和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因此,追溯和挖掘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关于私有制批判的理论,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论文从马克思关于私有财产批判的背景出发,研究了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关于私有财产批判的展开逻辑以及马克思对私有财产超越路径的思考,以期正确认识和把握马克思私有制批判理论的当代价值。论文的主要观点如下: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私有财产的批判有其深刻的背景,包括资本主义产权制度的确立、“市民社会”的形成,以及人类解放问题的思考。同时,马克思对私有制的批判也具有严密的展开逻辑。首先,马克思追溯“私有财产”在国民经济学中的理论定位和现实影响;其次,马克思提出私有财产分析的新视角——“异化劳动”,指出“异化劳动”的四重规定性;再次,马克思以“异化劳动”为核心对私有财产的本质展开分析,指出私有财产的主体属性是劳动,形成原因是异化劳动,表现形式是分工和交换以及外化形式是货币。最后,马克思提出超越私有财产的新制度——共产主义。《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产主义路径的提出,是以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追问为理论前提,以私有财产与“人的本质”的异化为现实原因,以异化的扬弃与人的感性为现实途径,以完成了的人道主义为最终状态。通过分析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私有制的批判,有利于挖掘《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有利于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关系,有利于理解我国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的现实意义,也有利于深化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启示私有财产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