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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项重大的激励机制创新,股权激励在降低委托-代理成本、提高企业绩效和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了长期的积极效用,这已经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中得到了证实。相比在国外取得的巨大成功和广泛应用,股权激励体制在我国的起步较晚。随着06年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完成,股权激励在我国实施的外部环境才基本成熟。但众多上市公司也已经将股权激励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激励手段,纷纷推出激励计划。因此对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就显得非常有意义。作为在国外发展较为成熟的机制,股权激励在我国是否发挥了应有的效用,有效的解决委托-代理问题?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是否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最大程度的发挥其激励效应?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化水平对股权激励效应是否存在影响作用,如何影响?可以为监管部门完善制度、改善监管环境提供哪些可行性建议?对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和治理结构的完善有哪些创新性启示?以上这些都是做本项研究的动机和关键。本文是从超内生视角出发,既深入剖析股权激励契约要素的激励效果,又引入中间调节变量,构建起股权激励与公司价值之间的桥梁。本研究选用公司治理和市场化水平作为调节变量,基于调节效应模型,运用层次回归分析法,探析内外部环境对股权激励效应的影响作用。实证结果表明:1、股权激励的各契约要素积极推动了企业绩效的提升,较高高管激励比例和较长激励年限的激励效果尤为显著。2、公司治理结构显著影响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其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股权集中度、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兼任、独立董事比例皆起到了反向影响作用。3、市场化水平显著正向调节激励力度和高管激励比例对企业价值创造的贡献,负向调节激励年限、激励模式与企业绩效的关系。最后,根据以上的研究结论,结合我国股权激励的实施现状和特征,针对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良好市场环境的建立分别向公司和监管部门提出一些可行性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