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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国的城市空间只求盲目地扩张,其发展过度地求大求快。这样使地方治理原本的平衡被破坏,所以新型城镇化对旧的城镇化起到了弥补不足、改正失误的作用。中国政府现阶段的工作重点应是继续做好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提升城镇和城市的文化内涵,使老百姓买得起房,租得起房并有尊严的生活。尽管在过去的城镇化进程中,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在各级地方政府在实际运行中也存在诸多隐患。现在有许多学术和理论方法,研究中国的新型城镇化问题。从政治学和公共管理的视角来看,新型城镇化的公共权力本质上是科学分配重组。在各种权利的空间分布上,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对平等发展权的强烈诉求;在府际关系,特别是央地权力关系上,各级地方政府尤其是省级政府对于自主发展权的激烈竞争;在国家、社会及第三部门等其他NGO之间,彼此之间权力义务及服务领域分配互动;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民族国家如何保有并行使主权,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地区如何增强城镇、城市的竞争力和更大的话语权,中国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无疑会为其起到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中国政府能否实现城镇化发展的目标不仅需要各级政府准确定位、顺势而变及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同时也有赖于公共权力运行的进一步公开和各种力量的合理配合与互动。在中国传统城镇化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各级政府的“越位”与“越权”,“缺位”与“失权”,“错位”与“乱权”。这主要可以归结为各级政府之间职能的错位和权力运行的失当。现在,中国政府推行的新型城镇化政策,无论是顶层设计,集权分权,府际政策协调机制的构建,还是对市场,社会等的概念明确和利用,都力求扩大官民合作的范围,做到还权于民,公众参与,共同合作,购买服务等,这样不仅丰富了合作机制,还增强城市农村的竞争实力,赢得了更大的发言权,为各方面打造国际合作机制。本文不仅论述了中国古老城镇的发展现状,分析了地方政府行为,也对其内涵实质,以及地方政府行为等做出了一定的分析与设想。作者试图系统地研究了如何优化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政府的行为,以期更好地促进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为和谐社会的发展提供较好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