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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是人类社会最伟大的一项创举,也是人类社会的最终希望所在。如果没有高等教育传承优秀文化、培养优秀人才,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确保真正的、依靠自身力量的可持续发展。它是人类社会的知识库、人才库、信息库和创新库,是人类社会文明与发展进步的最终途径;它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始终,具有自组织性和技术中立性的组织特性以及生态共生性和自我保存性的生态特性,是一个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组织(self-organization)系统。人才功能、文化功能、创新功能、批判功能是高等教育最核心、最本质的本体性功能。只有依据或借助于高等教育本体性功能的发挥,才能发挥其他的附属性功能。学术自由是它不可或缺的生存灵魂。只有自由,学术才能获得健康的发展;只有学术,才是高等教育对社会发挥正常功能作出贡献的全部内涵。自主管理是它不可或缺的发展路径。只有自主,高等教育才能获得自我发展的动力;只有获得发展动力,高等教育才能担负起对社会的全部责任并避免愚钝和平庸。作为现代意义上的高等教育制度肇源于欧洲中世纪时代,是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很少能找到的一种既统一又多样的机构。因为只有活的东西才能这样既充分保持它们的个性,又使它自己服从和适应形势和环境的全部变化。 在社会组织系统中,高等教育与政府是同属社会市场的不同活动主体,具有各自不同的活动内容和功能。但由于双方所处的地位不同,又客观地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理论上,两者的关系应该是政府宏观管理,规范社会秩序,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高等院校依法自主办学,通过促进科学的发展和人才的培养,为社会作出贡献。在实践上,两者的关系应该是政府具有高等教育的举办权,高等院校具有高等教育的办学权。两者的这种法权关系既是通过法律授权而获得的,也是其各自的功能使然。如果将两者混为一谈,势必因两者的地位不同导致高等教育的依附性发展,淹没高等教育的功能,使高等院校成为政府的一个附属部门。因此,举办权与办学权不能混淆,更不能混合。办学权实质上是高等院校的自用权和发展权,也是其生存权。 中国高等教育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国家社会的文明进步与经济发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然而,鉴于它所继承的制度遗产以及急于稳定政治秩序、恢复和发展经济建设的迫切需要,长期执行的计划体制使高等教育与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构成同质耦合体,造成了高等教育的本体缺失、主体虚位和地位让渡。尤其是面临市场经济体制和知识社会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大众化发展趋势的挑战,又出现了与其自身自主发展和健康发展不相适应的失范现象。因此,应该通过强化法权关系、完善司法制度,以法律规范高等教育的生存环境和生存空间;通过制度创新、落实责任制度,以制度保障高等教育的自主发展;通过建立中介机制,缓冲高等教育与政府的可能性冲突:通过建立专业化的管理队伍,实现其自主管理和实施战略管理的客观发展需要;通过建立专门银行以及发行彩票等途径与形式,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同时,对于暂时出现的一些教育腐败现象予以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以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