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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和学者开始关注如何能够更加准确地预测股价的未来变化趋势。Fama-French三因子定价模型作为资产定价模型中具有深远意义的模型之一,在发达国家的成熟市场上表现出极大地适用性。那么,在我国这一新兴的市场上,Fama-French三因子定价模型是否同样适用呢?国内学者尚未得出较为一致的意见。因此,本文选取2006-2013年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的月度交易数据,数据取自国泰安数据库,对Fama-French三因子定价模型在我国股票市场的适用性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本文目的是考察在样本期间内股票收益率的横截面变动规律,同时也考察股票收益率和市场风险因子、规模因子和账面市值比因子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本文采用OLS的方法,对三因子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显示6个组合对股票收益率的拟合优度都在95%以上,说明模型对股票收益率的解释力度较强;且6个组合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市场风险因子(Rm-Rf)、规模因子(SMB)和账面市值比因子(HML)在样本期间内都与股票收益率存在着显著的关系。并且,市场风险因子(Rm-Rf)和账面市值比因子(HML)与股票收益率存在正相关关系;而规模因子(SMB)与股票收益率存在负相关关系。此外,在2006-2013年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表现出较强的账面市值比效应,而规模效应次之。可以得出以下结论:Fama-French三因子定价模型是适用于中国股票市场的资产定价模型,能够作为预测我国市场股票收益率的金融工具。本文的结论不仅能够丰富三因子模型在我国适用性的实证研究,还对投资者进行资产组合投资,规避风险,以较小的风险获取较大收益具有较好地指导意义。 在验证Fama-French三因子定价模型是适用于中国股票市场之后,本文对如何提高Fama-French三因子定价模型在中国股市的可操作性进行了思考,提出中国股市虽然发展迅猛,但是市场机制仍然不完善,会计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Fama-French三因子定价模型的应用。这是因为在证券市场上资产价格,与其形成过程中信息的披露、传输、解读及反馈这四个环节息息相关。因而,建立健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机制,是提高我国市场有效性的要求,是提高资产定价模型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可操作性的要求,是帮助投资者作出理性投资决策的要求,更是保证中国证券市场健康、蓬勃发展的要求。为此,在文章的最后,本文分别从企业内部制度和社会外部监管两方面着手,对如何完善我国信息披露机制提出以下建议:要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要重视并强化企业经营者和财务人员的道德建设;要完善证券市场的上市退市规则,优化资源配置;要加强对企业披露信息行为的监管力度,并增强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