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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生态环境破坏、市场秩序失调、公共资源浪费等社会公益问题一直是中国社会摆脱不掉的阴影。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实现资源环境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以保护公共利益作为重中之重。公益诉讼作为保护公共利益的司法救济手段,也是我国社会进程中不可缺少的要件。很多国家已经确立公益诉讼制度,并且在一个世纪的发展中日臻成熟。我国在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式将公益诉讼制度纳入我国诉讼法体系,这是我国立法理念的一大进步。然而该规定过于原则化,对于公益诉讼的定义和具体实施规则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在司法实践中造成了诸多困惑。我国公益诉讼未来的长久发展,势必需要一个完整详尽的公益诉讼制度作为后盾。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诉讼制度为中心,本文将对比分析国外公益诉讼的立法理念,结合我国在学理和实践中的具体探索,立足现有国情,对于公益诉讼制度未来的完善提出个人的立法建议,以实现缓解国内严峻的公益诉讼形势的期望。本文具体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探讨公益诉讼制度的基本理论。该部分阐述公益诉讼的概念与特征,介绍公益诉讼历史发展情况和主流有关国家公益诉讼立法模式,对比分析我国现有公益诉讼立法状况,思考公益诉讼未来立法的走向。第二部分阐述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这部分主要是从我国公益形势和公益诉讼在实践中的困境来分析,继而探讨公益诉讼制度的设立的社会意义,以肯定公益诉讼在国内的存在价值。第三部分论述我国公益诉讼制度未来的构建,也就是为公益诉讼立法原则性规定向具体化发展的一个展望。该部分通过对比国外相应立法,结合本国国情,提出对于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管辖权分配、诉讼标准、证明责任分配、调解制度、诉讼时效、既判力扩张这几大问题进行论述的思考第四部分是分析提出除立法之外推动我国公益诉讼发展的社会因素。通过对这些影响公益诉讼走向的社会因素的分析,找出探索一条与司法救济相呼应的立法之外推动我国公益诉讼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