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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农村卫生问题研究和关注的焦点,多年来一直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学者的重视。2003年10月,泰安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意见》要求,提出了2004年实行试点,2005年全面推开,到2008年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工作目标。
泰安市是欠发达地区,宁阳县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农民参合率达到92.2%,2005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82.67%,高于全国试点参合水平。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一年多的情况看,合作医疗在保障农民身体健康、缓解大病风险方面等方面已经发挥了一定作用,农民满意率比较高,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监管方面也积累了成功的经验。本文从政府的角度,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运行、报销、监管,政府救助、组织及机构设置、农民及医疗机构的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分析,总结了经验,也找到一些不足之处。最后,针对运行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分别提出了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