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预算,作为一种活动是国家财政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它扮演着筹集和分配国家财政资金的角色,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同时,它也体现了政府的政策和意图,其本质是使政府为全社会、全国民进行更好的资源配置和财物分配。因此称其为“国家预算”或是“政府预算”。预算法在国家财政领域上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国家财政法的重要部门法,它调整了国家在预算编制和审批、预算执行和监督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随着时代和法治进程的发展,修改和完善预算法已势在必行,这关系到我国在新时期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共财政体系。为了正确的引导预算行为的价值,为了更好的规制公权力的运用,只有加强对预算法律责任的完善,才能保障预算法有效实施。依据一般法理,法律责任是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法律规定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预算法律责任也不例外。当预算主体行使和运用自己的权力不适当时,就会侵害全社会及广大群众的公共利益,若不及时的加以追究或改正,势必会影响到预算法的权威,甚至会影响全体国民对法律的信赖程度。而我国现行的预算法律责任法律条文简单,可诉性不强,所以研究预算法律责任制度的意义重大。本文第一章首先从预算法律责任的基本理论框架着手,论述了预算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特征和依据,为研究预算法律责任提供了理论基础。其次第二章从我国现行的预算法律责任体系出发,反思了其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成因。第三章根据预算主体角色的不同,对其在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引入多元化责任制度,从而追究其相关主体的责任。最后,在责任制度的实现上,借鉴了外国的先进经验,第四章提出了设立预算审计法院和建立预算公益诉讼制度来追究预算主体的违法责任,在司法层面上为其提供了可靠的保障。综上所述,文章运用了分析研究的方法来阐述我国预算法律责任制度。即在分析了我国预算法律责任现状及缺陷的基础上,以预算主体、预算行为、预算责任为逻辑机构,构建了一个违反预算法律责任的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