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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反腐工作的不断深入,社会各界对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这一重要反腐手段给予了较高期望。2009年新疆阿勒泰地区率先在全国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阿勒泰廉政网上公示财产的官员已经接近1000名,新疆阿勒泰试点第一次在我国试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为推进官员财产公示的制度化做出了杰出贡献。2011年9月15日温家宝总理在“第五届夏季达沃斯论坛”谈到反腐问题时指出“我们已经制定了一些制度,包括领导干部财产和家属子女在国外定居和经商情况,我们还要进一步加以完善,逐步从申报到公开,这是对干部手中权力的一个最重要的监督。”这预言着治理官员财产措施制度化的发展趋势。全国陆续开展财产公示试点发展至今试点数目近四十处,这意味着全面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条件已趋于成熟。2014年10月20日,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为官员财产公示这一反腐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强而有力的政治保障。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并提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正是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从官员财产申报到财产公示是一个艰难的发展过程,但这也是一个促进反腐工作走向新阶段的进步过程。在理论探索方面,国内学者以往大部分将注意力放在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研究。如今关于推行财产公示的研究也如雨后春笋般的映入大家的眼帘,这说明财产申报的后续公示制度更能发挥其反腐功能。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会议精神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提供了光明前景,制定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恰好响应了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会议精神。本文的命题旨在通过对公示制度基本概念的深入描述,剖析该制度自身存在的利弊,呼吁建立完善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本文的主要内容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内涵与外延做出描述,并梳理了配合该项制度充分发挥作用的系列配套措施。第二部分是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加以对比,指明两种制度的联系与区别,并深层次的分析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所产生的利益冲突。第三部分提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在法治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从无到有的制度化过程。从建立该项制度的必要性入手,深入分析在其制度化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以及着重分析推动该项制度发展的促进因素。第四部分是对其治理功能及限度做出概括,客观的体现该项制度的价值以及将会给我们带来的问题。第五部分在制度建设上,从法律层面对该项制度做出未来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