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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我国目前有5万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占比例高达90%以上。虽然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规模小、实力弱,但对国民经济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其生存和发展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实力有限,再加上国家针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寻求合作伙伴共同开发的愿望强烈。
目前有关房地产企业合作伙伴选择方面的文献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企业战略联盟盟员选择和房地产企业供应链合作伙伴选择。战略联盟和供应链合作是基于长期的合作,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用较多;合作开发则常指向某一个具体的土地项目,主要由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用。关于合作开发中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投资方相互选择的文献较少,甚至是空白。因此对合作开发中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投资方相互选择的模式进行研究,无疑具有较大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目前大量土地囤积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手中,合作开发大多发生在拥有土地的开发企业与资金实力较强的公司(包括资金实力较强的开发企业)之间。本文主要对拥有某地块土地使用权的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资金实力较强的公司相互选择的模式进行了研究。首先对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界定,介绍了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生存和发展现状,提出了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策略。其次介绍了合作开发的概念和特征、目前合作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合作开发的法律规范及合作开发的方式。最后设计了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投资方相互选择的模式,包括拥有土地的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投资方的步骤,投资方选择拥有土地的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步骤;针对中小房地产开企业的特征,建立了拥有土地的中小房地产企业评价投资方,投资方评价拥有土地的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两个新的评价指标体系;分别应用多属性综合评价法和层次分析法进行了合作伙伴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