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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培训作为一种服务业,其提供的产品是教育。在知识经济的时代,它正满足着人们个性化的教育需求,意义的重要性和影响的深远性日益凸显,并逐渐成为公立教育的重要补充力量。转型时期,市场机制尚不健全,教育培训产业的时代性和产品的特殊性,必然要求政府合理定位自身职责,正确发挥自身职能。政府要克服法制建设不到位、监管缺失、多头管理、政府寻租等问题,明确自身角色,重新定位,运用“无形的手”的力量,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避免或减少民办教育培训发展中的培训环境差、虚假广告、无资质培训师、天价培训费、培训机构携款私逃、受训者法律救济不顺畅等现象。政府在教育培训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应该从引导、服务、管理、扶持四个方面着手,合理的运用自身权力,正确发挥职能,为其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持其市场运行秩序,保护教育培训受训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民办教育培训产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