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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是用于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资金,是从事社会保障活动的物质基础。社保基金的正常运行,使得人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壮有所为、残有所济。因此,社保基金又被称为是老百姓的“养命钱”。而正是由于社保基金的这种基础保障性,使它具有了安全和保值增值两大主要目标。然而,在现实中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屡受挑战,保值增值也未能实现。社保基金被挪用、侵占现象普遍存在;违规进行风险投资,不但未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反而带来巨大亏损。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归根究底是“监管不力、法律滞后”。现行的法律制度对社保基金的筹集、投资、给付等各个环节都缺乏监管,使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同时正是由于缺乏监管方面的法律支撑,也使监管的有效性大打折扣。因此,为了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避免社保基金带来的潜在危机和政治风险,我认为应重视社保基金问题,尤其加强对社保基金监管方面的法制建设。笔者运用法学、经济学等基础理论结和国内现状对我国社保基金监管法律制度做出尝试性地探讨。正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社保基金法律监管的一般理论,界定了社会保障基金以及社保基金法律监管的概念,详细阐述各自特征、监管目标等内容,为下一步研究打下基础。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西方主要国家社保基金立法经验,并从中得到有益启示。第三部分通过分析我国社保基金运行中存在的现实和立法上的问题,强调对其进行法律监管的必要性。第四部分针对社保基金存在的问题,提出有益的立法建议,并尝试构建我国社保基金监管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