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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国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种类更多、复杂度更高,而且原本被掩盖的潜在风险也逐渐显露出来。为了我国财产保险市场能够稳健发展,就要求我们对财产保险公司进行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预警模型,及时采取措施,分散化解风险。但是国内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现状并不乐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风险管理理论在我国发展起步较晚,国内学者对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状况分析大多基于定性分析;预警指标体系不健全,现有的预警指标体系并不能有效的反映出保险市场上已经发生变化的风险;风险预警方法落后等。第二,我国财产保险公司风险意识淡薄,对风险认识错误或者不足;第三,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监管体制不健全,一旦保险公司经营不善,保监会会直接出面接管,不利于保险公司自身积极寻求风险防范措施;另外,我国财产保险市场监管资源稀缺,如不能有效利用,必然得不到满意的监管效果。针对上述我国财产保险市场上存在的问题,主要做如下工作:首先分析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类型、特点和成因,并介绍了我国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现状。以全面风险管理理论为基础,构建符合我国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现状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其次,利用灰色关联—粗糙集预警模型对我国财产保险公司金融危机发生前后的预警指标进行两步择优处理,筛选出关键风险点。金融危机发生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4个关键风险点,分别是资金运用收益率,应收保费率、资产认可率和再保险率,即危机前应注重保险公司盈利能力、资产流动能力、偿付能力和再保险能力监管。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4个关键风险点是自留保费增长率、成本率、应收保费率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率,即危机后应注重保险公司业务能力、资产流动能力和偿付能力的监管。再次,阐释金融危机发生前后关键风险点发生变化的原因,并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是金融危机对保险市场的冲击,使得保险环境发生变化,导致保险公司采取应对措施,改变经营策略。最后,根据关键风险点对我国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提出建议。应加强公司业务能力、资产流动能力、偿付能力的监管,并且建议将有限的保险监管资源分配到对自留保费、应收保费、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成本的风险监管活动中,以达到最佳风险预警和风险防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