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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权是残疾人最基本的人权,是与普通人一样共同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重要权利。自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对残疾人的劳动就业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制定了一系列残疾人就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并从多种渠道、多个方面采取扶助措施,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就业的管理与投入力度,使残疾人的就业机会不断增加,就业环境得到不断改善,就业能力得到不断提升。然而,残疾人就业过程中受到现实条件的制约,残疾人就业层次低、劳动报酬相对较少、针对残疾人开展的技能培训还不够到位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残疾人的就业效果。因此,本论文以残疾人就业政策的执行为视角进行分析和研究,分析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存在问题、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本文采取问卷调查、文献研究、数据分析等方法,以人本主义、公共政策价值理论和史密斯政策执行模型为理论基础,对残疾人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和个体就业三种主要就业形式相应的就业政策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通过发现的问题,归纳总结残疾人就业政策执行过程中受阻的主要原因包括:就业环境因素制约、政策的不合理性、执行过程收到阻滞、残疾人自身不足等四个方面。本文还选取了连云港市作为案例,以江苏省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失业调查数据为依据,有重点地分析了当地残疾人就业现状、存在的问题并综合分析了执行优点和问题的原因。案例分析对上文的问题分析和原因归纳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也让研究更贴近实情。 最后,本文在系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执行的具体对策,主要包含四点:第一通过完善残疾人公共服务,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和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消除歧视与偏见,改善残疾人就业环境。第二,充分调研、扩大社会参与提高政策合理性和政策质量,优化残疾人就业政策。第三,加强层级治理和部门协调,约束部门行为,减少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阻滞。第四,通过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转变残疾人就业意识,弥补残疾人自身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