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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基石,也是推动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要求的提出,政府的职能逐渐从管理走向服务,社会公共服务职能逐渐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是标准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但是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还很不完善,非均等化现象比较突出,城乡居民之间在享有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上存在着严重的差距。因此,研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不仅能使我国政府更好的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能,而且也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满足公民的基本文化的需求。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国,与此同时,我国政府在履行公用服务职能方面也做出了许多努力。2006年,我国政府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规划,使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成为一项政策得以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也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热点问题。与此同时,国内许多学者和专家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行研究论述,取得了可喜的成就。本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参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从“文化”的角度对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情况进行了探讨研究。本文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首先从基本概念入手,对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和均等化理论进行了分析,界定了这些概念的基本内涵。其次,对国内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典型实践进行了介绍,并分别总结出国内外在实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过程中所取得的宝贵经验。接着,讲述了我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在城乡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呈现出不均衡的发展态势,并结合政府发布的相关数据对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状况进行了对比研究,简要分析了导致城乡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非均等化的原因。最后,结合前两部分对国内外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经验借鉴和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原因分析,为推进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进程在制度设计和政策保障上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