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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是老子探究宇宙本原的最高哲学术语,是从“德”这一母体中提升出来的。以德明道,使老子陷入了“道不可言”的两难处境。在阐释“道”的过程中,老子采取了以象述道的方法。其中,因水“几于道”,成为老子探“道”的重要切入点。在论述中,老子以水述道、以水喻道、以水阐道,通过阐释两者间的关系,彰显了“道”的特性和品质,强调了“道”的创生性、运动性、自然性等,并分别对应着“水”的生养性、流动性、不争之品质以及水之柔的属性。正是“道”与“水”的这种互喻关系,使形上之“道”具有了被感知的可能。而在“道”的这一系列特性中,不管是创生性之崇高,变动不居之灵动,还是“自然而然”之高贵,柔弱却蕴含能量之巨大,都有一突出特性贯穿于它们之中,即“道”之“大”的特性,继而老子以大为美的美学思想也随之彰显。另一方面,从价值论的角度出发,老子言“上善若水”;“善”属于“德”的范畴,而“德”是老子之“道”在人生社会等伦理层面的表现,“水”乃自然界中大化流行之物,由此,以水喻德沟通起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同时,“上善”即指“德”,所谓“上善若水”便主要是分享了“水”之不争、甘居卑下、柔顺处弱的品质,来指明“上善”是超功利的,是自然无为的。而老子所推崇的“美”同样是超功利的、自然无为的“大美”。这样一来,以“自然无为”为内核,“道”之“大美”与“德”之“上善”在“道”中得到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