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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是200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所提出的三大戒毒形式之一,是我国戒毒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这一戒毒模式在国内推行的这几年来,实际工作还处于边实践边探索的试点阶段,由于该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工作专业性强及禁毒保障经费欠缺等原因,导致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未能有效地进行开展。 本文结合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的工作实践,以汕头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为研究对象,比较全面地概括国内外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研究情况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理论基础,并梳理研究了委托代理理论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中的适用性问题。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汕头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困境和原因,包括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主体认识不清,戒毒人数增多,管理日趋困难,缺乏专业的禁毒社工和配套的法律措施,社区监控管理和帮教工作措施不力等问题;并相应提出治理对策,包括完善委托代理制度,理清委托代理关系,增强委托代理能力,提高代理人的契约精神等,期望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