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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远多于目前正规金融起到的作用。民间金融限于历史、法律、社会等多种因素,其法律地位尚不能得到完全承认,这限制了民间金融作用的发挥。而且民间金融本身蕴藏着巨大的风险,所以对于民间金融的规范化发展研究很有必要。
本文结合了已往学者的研究成果,对民间金融重新进行了规范化定义。对民间金融的主要形式进行了详细介绍,运用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对我国民间金融的产生及长期存在进行了系统性分析。然后从我国民间金融发展现状出发,考察我国民间金融规范化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指出了我国经济制度保证和自身发展的需要是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可行性的关键所在。随后借鉴了美国社区银行发展过程、孟加拉国格莱珉银行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台湾合会成功转型为中小银行的经验。指出我国民间金融可以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把民间金融机构规范化为正规金融机构。最后对我国民间金融规范化的路径选择进行详细的研究,指出政府有必要出台一揽子制度安排来优化我国民间金融的规范化发展。其中还指明了地方中小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是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的较好选择。当然最后也提供了其他路径选择:比如合理引导民间资金进入证券、私募、信托、租赁、海外直接投资等领域。通过规范化民间金融的发展,从而更好地发挥整个金融体系资源配置的功能,促进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