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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养老保险不断发展和我国老龄化步伐逐渐加快,我国各方面赡养老人的压力也与日俱增。养老保险旨在解决共性问题,能够发挥信息收集、社会保险、数据积累和保险宣传的优势,建立完整的、全面的国家卫生保健和养老档案;而商业险则旨在解决人们的自身养老保障问题,注重个人对养老方面的各种不同需求,在很大程度上起到补充社会保险的效果。因此不断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养老保险的规律,已经成为新格局下我国商业保险快速发展的新旋律。首先,本文在国内外文献综述的基础上,从保险市场中政府、保险公司、社会成员三个利益关联主体的视角,利用博弈模型,对商业保险介入养老保险各主体之间存在的博弈关系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保险公司、社会成员与政府三者之间只有进行合作,通过相互之间对博弈双方利益的调整,才能取得收益最大化,从而达到两者的协调发展。其次,本文以商业险介入养老保险为着眼点,对参与的现状、参与的路径及参与后产生的成效等问题进行了探究及分析。结果表明,我国商业保险介入养老保险仍处于早期基础阶段,经办服务是商业保险路径的主要选择,商业保险在居民养老的宽度和深度方面仍然可以不断提升。再次,利用相对阶段测量指标,对商业保险当前在中国各省份参与养老保险的水平和效果进行了测量,并对测量结果进行了分析。实证结果显示,除北京、上海等五省的主要协调度处于初级水平外,其余大部分省份的协调水平都处于更低程度的发展水平,在总体上来看,我国商业保险介入养老保险的协调性较低,增长潜力非常大,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最后,本文对全文进行总结,得出主要结论,并针对两者参与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从政府的政策引导、商业保险自身的发展等角度提出了一些建议,以保证二者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