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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帝雄才大略,立身治世赫赫于史,开创了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个盛世——“康乾盛世”。对其治国思想进行系统、深入研究,将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切地了解康熙的政治思想及清朝走向百年盛世的原因,因而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康熙的治国思想是在清太宗皇太极、清世祖福临几十年对以儒治国的理论探求和思维演进基础上,在如何治理国家问题上的理性选择。根据康熙治国思想在不同时期的表现形式,将其分为三个阶段:从顺治十八年(1661年)康熙即位至康熙十二年(1673年)底吴三桂反叛为以儒治国思想初步形成阶段,从“三藩之乱”至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五月汤斌被谴为以“理”治国的尝试阶段,从汤斌被谴至康熙去世为以儒治国思想的的成熟阶段。在第一阶段,康熙仰慕“古帝王之治”,构思了理想的治理蓝图,提出了“与民休息,道在不扰”、“尚德缓刑,化民成俗”等治国理念,其时康熙的思想具有极强的经典化、理想化特点,言必称古圣先王,极少有自己的政治创见。三藩之乱的爆发除强化了康熙对汉人的防范意识之外,也陡然增强了他利用程朱理学重树伦理纲常观念尤其是忠君亲上观念的愿望,由是康熙治国思想进入第二个发展阶段。在该阶段,他逐渐丢弃了某些理想化的政治观念,实施了以“正人心”、“清本源”为主要内容的以“理”治国方略。以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汤斌被谴为标志,康熙治国思想进入第三阶段。研究发现,此间康熙的学术思想在对清初理学的批判和反思中发生了转型,扬弃了理学思想,趋向于经世致用,提出了“以治天下国家之道存之于心”的新思维,“培养元气”和“中正和平”之道成为其治国和行政的主导思想。尽管康熙晚年曾极力标榜朱子学,但表面文章多而付诸实施少,政治利用多而内心体认少,终究没有将其上升为占统治地位的学术思想。
在分论部分,首先对康熙的吏治思想作了深入考察,认为“察吏以安民”、“大臣法则小臣廉”等观念固然在吏治实践中起了重要作用,但从他一生整顿吏治的实际来看,“和平”思想极大地了影响了吏治的力度和效果,“和平”与治吏成为康熙吏治思想的一对矛盾。至康熙末年,火耗、亏空、空粮、规礼等成为“和平”思想下的社会“毒疣”。研究还发现,康熙对惩治贪官始终没有采取“重典惩贪”措施,而是按律判刑甚至有所宽纵。其次,从“满汉一体”论、民族分界和优越意识及由此产生的民族防范意识等方面对康熙的民族思想作了认真分析,指出康熙始终是以“天下共主”的面目出现的,在政治实践中也基本做到了“满汉一视”,但受本民族利益的驱使和民族情感的困扰,他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陷入偏徇满洲的境地,赵凤诏贪污案就是康熙一手策划的以抑制赵申乔为代表的在朝汉官的一次有目的的行动。再次,对通常为研究者忽视的社会控制思想作了专门研究,论述了康熙以德化民、以刑辅教的社会控制模式和加意抚绥与严酷镇压相结合的靖民思想以及赈灾防变、有灾必救的救荒思想,密切注意了康熙从“耕九余三”论到“尽可支用”国库钱粮赈灾的思想变化。最后,以密折和书法为例阐述了康熙的统治艺术,指出密折既是广泛搜集信息的重要手段,又是加强对各级官员和百姓控制的重要措施,有效地防止了官员结党营私和地方反叛;本文还认为,不能仅仅把书法看作康熙的一种个人爱好,而应当对他的书法所产生的政治意义和体现的统治艺术给予足够的重视,事实上,康熙的书法与开“博学鸿儒”科、六下江南一样,成功地笼络了汉族士人,最大限度地赢得了汉人对皇帝本人和清朝统治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