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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阐述了西方学者从美德伦理学角度对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的探索。对于环境保护问题,传统的美德伦理学为人们提供了另一种方法。20世纪80年代,美国查布尔希尔(Chapel Hill)北卡罗莱纳大学的哲学教授托马斯·希尔(Thomas Hill)较早地将美德伦理学方法引入环境伦理学中,系统地阐述了他的环境美德思想,提出了主要的环境美德德目“适度的谦逊”。“适度的谦逊”要求人们重视事物本身,无论它们是否有益于人类。希尔引发了环境美德理论化的运动。到90年代,美国拉斯维加斯南内华达社区学院(community college)哲学教授杰弗里·弗雷泽(Geoffrey B.Frasz)继承了托马斯·希尔的思想,明确指出环境美德伦理学(environmental virtue ethics)是环境伦理学的新方向。弗雷泽提出了另一种环境美德德目“仁慈”,系统阐述了仁慈的环境美德思想。仁慈也是一种人对自然的优秀品质,它使具有生物和非生物特征的扩大的、混合的共同体的繁荣成为可能。西方环境美德思想所关注的主要是“哪种人会破坏自然环境?”这与以功利主义和义务论为理论基础的环境伦理学所关注的核心内容不同。功利主义和义务论主要关注人类的行为,因此以它们为基础的环境伦理学所关注的也是人类的行为,即“为什么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在道德上是错误的?”但是,功利主义和义务论本身存在着理论缺陷,例如,功利主义存在着利益计算问题,义务论则会发生义务冲突,因此,以它们为理论基础的环境伦理学也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同样的问题。与以行为为中心的环境伦理学不同,西方环境美德思想所关注的是人类的品质而不是利益、义务或权利、内在价值问题,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它能够规避以行为为中心的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困境。除了在理论上具有一定的优越性,西方环境美德思想在实践中也能发挥重要的作用。例如,环境美德抵制现代社会中的消费主义。消费主义追求无限消费,不仅会危害人类,而且还会危害环境,增进人类的恶习。环境美德反对消费主义,因此具有环境美德够人会减少对环境的破坏。鉴于环境美德的实践作用,我们应该培养环境美德。获得环境美德需要五个条件:一,用法律杜绝恶习;二,有正确的苦乐观;三,效仿环境榜样;四,有恰当的自然观;五,进行环境教育。最后,本文阐述了西方环境美德思想对环境伦理学的重要作用以及对我国环境保护的启示意义。从美德的角度关爱自然是建立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关系的新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