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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城市工业化发展迅速,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城市人口在不断的增加,用水需求也在不断加大,城市工业生产废水和居民生活污水的排放也在呈几何倍数的增加,城市内河的水污染状况不仅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愈加严重,甚至影响到了城市居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遏制城市内河水污染日益加重的趋势已经刻不容缓。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发布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简称《水十条》),提出了治理的目标:到2017年年底以前,地级市及以上的城市内河面不能有大面积漂浮物,河岸上不能有垃圾,没有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黑臭水体大部分已经被消除;到2020年,地级市及以上的城市黑臭水体必须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所有城市黑臭水体基本上全部消除。由于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任务重、资金需求量高、政府部门财政资金不足,难以满足治理要求,而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可以提高水环境治理效率,有效引入社会资本,降低政府治理的风险,因而PPP模式被越来越多的应用于城市内河黑臭水体的治理。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了在水污染防治领域引入PPP模式的实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污水治理中来,提高水污染治理的效率。南宁市为响应《水十条》的要求,以国家住建部、环保部联合制定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城[2015]130号)为指导纲领,制定并印发了《南宁市2015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工作方案》(南府办函[2015)189号),按照“两普查、两整治、两建设”思路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经南宁市政府同意,南宁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引入PPP模式来实施。PPP模式是一种新的合作关系和融资方式,我国在不断探索和推动引入PPP模式来治理水污染。本文翻阅了很多国内外文献资料,通过理论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公私合作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对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对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中的PPP模式提出优化建议。文章拟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部分,主要是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国内国外研究综述、研究思路、方法等几个方面,对研究设计进行总结概述。第二部分主要是界定PPP模式与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相关概念,并对研究的理论基础(公私合作理论、委托——代理理论)进行概述,阐明该理论与黑臭水体治理的联系,进行理论基础分析。第三部分阐述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及PPP模式发展现状。第四部分以南宁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作为典型案例进行研究,探讨实践中PPP模式的优势及成效。第五部分梳理提炼南宁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PPP模式面临的主要问题。第六部分针对前文所述,提出PPP模式下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