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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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中兴通讯公司因合规经营漏洞受到美国制裁事件以来,合规这一英美法系的舶来品成为我国学界研究和实践发展的热词。当前我国已经围绕合规建设制定了多部行政规范文件,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也已启动并稳步推行,企业合规建设如火如荼,其对单位犯罪制度的作用也引发了刑法学界的广泛关注。我国单位犯罪制度效能有限,在污染环境罪中表现尤为典型,实践治理效果不尽如人意,亟需合规这一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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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中兴通讯公司因合规经营漏洞受到美国制裁事件以来,合规这一英美法系的舶来品成为我国学界研究和实践发展的热词。当前我国已经围绕合规建设制定了多部行政规范文件,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也已启动并稳步推行,企业合规建设如火如荼,其对单位犯罪制度的作用也引发了刑法学界的广泛关注。我国单位犯罪制度效能有限,在污染环境罪中表现尤为典型,实践治理效果不尽如人意,亟需合规这一强有力的工具对该制度加以完善。因此,如何将尚无刑法立法依据的合规与单位污染环境罪的认定过程连接起来成为合规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在对我国单位犯罪制度及污染环境罪展开分析的基础上,提倡将合规作为单位污染环境罪的责任阻却事由,衔接行政领域的合规建设并有效解决单位污染环境罪治理体系的问题。具体内容如下:本文第一章探讨了合规在单位污染环境罪中的基本情况。本部分梳理了国外合规实践及我国行政合规发展双重影响下刑法学界对合规研究的理论发展脉络,以及在学理指引下合规刑事司法实践的发展。第二节结合单位污染环境罪的司法实践指明其对合规的需求十分迫切,而合规仍被阻隔在单位犯罪之外。造成这一境况的原因有二:内因在于企业合规与现行单位犯罪制度存在抵牾;外因在于环境污染犯罪治理体系的阻碍。本文第二章从必要性和正当性两个层面探讨了合规引入单位污染环境罪的合理性。在必要性层面,分析了单位污染环境罪治理体系固有的缺陷,以及随着时代变迁面临的新挑战,并结合这二者勾勒出单位污染环境罪治理的理想图景。在正当性层面,则从合规可助推单位犯罪整体主义转向进程、符合风险社会污染环境罪治理需求以及契合宽严相济基本刑事政策精神三个方面展开论证。本文第三章探讨了单位污染环境罪合规导入的具体路径,根据域外多国企业合规的刑事实践及学者研究,将刑法回应合规的方式拆分为正向与反向激励、定罪与量刑激励、违法阻却事由与责任阻却事由三个递进式的论争,逐一对现有理论争议进行评析,指明各自的优劣利弊。最后,立足于我国刑法教义学中单位犯罪的规定、推广合规的刑事政策需要、污染环境罪的特性等多角度逐层证成合规应被赋予责任阻却事由的理论地位。本文第四章对合规在单位污染环境罪的司法适用展开分析,首先对有效合规的司法认定进行剖析,阐明了认定合规的基本价值立场、有效合规的基本内容以及有效合规的长效运行。在此基础上,结合司法实践中污染环境罪的基本案件类型,借助具体案例分别对合规的认定与适用展开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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