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性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研究

来源 :杭州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alok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有效补充,广泛存在于社会的经济活动之中。我国现有的民间借贷法律规范,严格限制了经营性企业进入金融借贷领域,这不仅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需求,也不利于民间剩余资本的优化配置。国家已经出台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的指导意见,我们应该重视商事性民间借贷的特殊性,促进多层次的信贷市场,活跃金融借贷市场。  我国现行的民间借贷体系的对于民事性民间借贷的法律制度与司法实践已经趋于完善,重点落在如何解决商事主体进入金融借贷领域的法律问题上。本文以商事性借贷的基础理论作为切入口,探讨如何将处于隐蔽、半公开的商事性民间借贷通过有效的引导转向透明的、公开的商业化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并用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及保护。同时,以我国商事规则为线索,通过比较分析法、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整合了我国商事性民间借贷的界定方式与认定标准。通过考察和梳理实践中的民间借贷立法与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则,找出我国商事性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国外的放贷人制度,对完善我国的商事性民间借贷提出合理建议。  理论界对于商事性民间借贷的提出主要是围绕实践中的规制难题提出的解决措施,对于商事性民间借贷的基础理论往往一带而过,并未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本文以商事性民间借贷的理论研究作为整个论文的核心,将商事民间借贷的概念、认定标准、合同特征进行系统的分析。抓住商事性民间借贷的营利性的主要特征,运用商事法律规范的基础理论,为法律实践中商事性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提供一个理论层面上的解读。
其他文献
学位
伴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文化遗产经过数字技术处理所产生的作品,如数字敦煌、数字故宫等的著作权保护问题逐渐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诚然,对于广义数字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我们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行为人实施医疗行为必须要具有“医生执业资格”否则便不能从事相关医疗行业。由此可知,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仅指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行医者。
大数据时代下,在商业的运作中,信息起着重要的作用,各行各业都需要支持多种数据,特别是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信息已成为一种“货币”,是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全面走向繁荣的一个前提,同时也是电子商务企业获取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然而,随着电子商务对信息需求的增加,运营商在经营中的信息真实性逐渐引起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关注,电子商务中的信息披露问题也随之出现。信息披露制度是保护知情权的有效制度,因为在电子商务中,一般消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党建工作亮点频出,成效卓著,多项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总行领导肯定,产生了良好社会影响。在实践中,西安分行党委深深体会到:要以五好标准"领导班子好、党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逐步完善,市民社会自治能力稳步上升,公民政治素养、法律素养大幅提高,传统全能政府的定位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社会的格局,各种权力乱象浮现,阻碍改革进程、延缓现代化脚步。经分析总结,当下权力乱象主要包括,在市场领域的乱作为、在社会保障领域的不作为以及作为不能等。而导致这些乱象的原因有主、客观两方面,主观方面主要是传统全能政府的定位错误以及权力者法治观念薄弱、责任心不
推动西部民族地区农村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经济,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本文根据在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关于“
在西学东渐的政治思潮系谱中,无政府主义在中国百年来历史舞台上曾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在中国发展的无政府主义思潮,不同于其在西方的原始模板。后者系在西方近代社会条件下产生
本文通过对荣华二采区10
期刊
过渡时期理论是由马克思提出,并逐渐由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完善的理论成果,但马克思终究没有在实践中充分证明它,然而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与实践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