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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本研究基于查阅国内外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监管现状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监管相关的文献资料和政策文件,在对我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历史回顾基础上,通过现场调研了解社区医疗监管的现状,识别和探讨医疗监管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构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功能监管的模式并提出完善监管的建议,为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监管提供参考依据,从而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功能、促进社区首诊制的实现。 方法: 1)在文献资料回顾分析的基础上,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管的相关理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监管的相关政策进行梳理与分析;2)选取广东省(广州、深圳)、湖北省(武汉、宜昌)和广西省(南宁、玉林)为样本地区,采用问卷调查和知情人深度访谈,深入了解我国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监管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共访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48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18人,调查医护人员270人;3)运用描述性分析、卡方检验、对应分析、Logistic回归分析等,对数据资料进行统计学分析,并对访谈资料进行定性分析;4)基于专家咨询法,构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监管指标体系的初步框架;5)数据整理及分析主要运用Epidata3.1和 SPSS19.0软件进行处理。另,本研究基于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课题《基层医疗机构监管模式研究》展开。 结果: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人员对医疗监管的认知结果显示,对于是否了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监管的相关政策,仍有14.1%的医护人员不了解监管的相关政策;50.7%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自身监管能力来改善医疗服务质量;24.8%的被调查者认为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监管较弱,对于医疗监管较弱原因的认知,主要表现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30.4%)、监管部门医疗知识不足(21.5%)和缺乏完善的长效监管机制(20.7%)。结合卡方分析和对应分析发现,26岁至40岁和月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的医护人员比较有自主监管的意识,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影响医护人员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政府监管力度是否不足的判断的因素为月收入水平(OR=0.351,95%CI=0.211-0.584,p<0.001)。我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监管面临的现实困难表现在:监管环境层面存在医疗服务监管制度缺位、全科医师培养制度不健全、缺乏具有针对性的行业评价标准、缺少执法依据、部分政策具有一定滞后性等问题;监管主体层面存在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监管理念落后、监管人力不足、监管深度不够等问题;监管客体层面存在监管的认知程度不高、自主监管意识参差不齐、缺乏主动公开信息的动力等问题。构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监管指标体系的初步框架,监管维度和基本权重如下: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9.6)、医疗质量持续改进(8.8)、中医管理与持续改进(7.9)、康复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7.9)、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与持续改进(7.8)、输液管理与持续改进(8.3)、医院感染管理与持续改进(8.0)、病历(案)管理与持续改进(8.1)、居民满意度(8.2)。 结论: 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监管制度的缺位,只有尽快完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监管制度,才能更好的发挥其医疗功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切实履行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通过健全全科医生培养制度、针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相关医疗行业标准、明确执法依据、修订不合时宜的政策文件,来健全我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监管的法制环境;通过逐步提高监管人员的配置数量、改善监管者的专业能力,从人员数量和监管深度两方面,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管者的医疗监管能力;通过增加行政指导和行政奖励进行激励监管、引入行业协会承担部分监管职能,改变目前传统的控制命令式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监管模式;以激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自我监管和持续改进为基础,建立以第三方行业管理组织为监管实施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功能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