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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电力工业发展很快,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随着电力供需矛盾的逐步缓解,传统的电力管理体制日益显露出许多矛盾和缺陷。“省为实体”的发展方针,导致各省以邻为壑,关闭电力市场;发电装备技术水平在结构上继续恶化,旧机组关停规划难以落实,新的小火电厂犹如雨后春笋;环保法规严重滞后,我国至今没有形成对火电厂污染物排放的有效控制方式;过时的电价审批机制,持续至今的传统的电价审批办法等。这些都说明行政管理手段已经失灵,迫切需要建立一套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监管和约束的制度和体系。本文对“我国现代电力监管制度的研究”,正是立足于当前经济转轨时期国内正在进行的“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的现实背景,借鉴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国际电力监管的模式和经验,着眼于解决我国传统电力管理制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电力监管的法律体系完善、独立的电力监管机构、完善的权力制衡机制等核心问题进行具体分析。主要运用了实证和比较的研究方法,试图通过对国际电力监管经验的比较和借鉴,充分结合我国的制度环境和电力监管的改革实践,构建一套适合我国电力产业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电力监管制度。电力监管机构根据法律的充分授权,依据电力法律法规,独立地行使电力监管职能,对电力企业及电力市场交易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以维护电力市场的竞争秩序,促进电力市场主体的发育,抑制垄断电力企业的权力滥用,保护公众利益不受损害,最终形成一种有利于电力产业发展的电力企业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