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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誓是周代社会非常活跃的现象,是当时社会生活突出的特点之一。作为中国古代的一项重要制度,盟誓带有明显的神灵监督和裁判色彩,在崇拜神权的社会里,盟誓被确立为“信”,具有法律效力。周代社会上下级间、平级间或其他势力间为了某种利益或需要共同遵守某个事项时经常举行盟誓,盟誓成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保证社会正常运转的工具,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夏商时期,由于王权强大,盟誓制度并不发达,主要用于对诸侯的统治和军事战争,主盟者和参盟者的地位明显不平等。这一时期,盟誓在政治生活和军事生活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西周时期,周王室通过宗法分封制,建立起层层隶属的等级关系,王室贵族处于这种等级结构的上层。王室贵族主导下的盟誓制度,体系逐渐完备,等级森严,诅辞多以强化道德为主,主要用于政治统治、军事战争和法律诉讼。王室贵族利用氏族社会时期即已产生的盟誓习俗进行政治统治,处理社会上所发生的诉讼事件,对稳定人心和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具有鲜明的社会-法律色彩。春秋时期,伴随着井田制的瓦解,宗法政治秩序受到冲击,固有的社会秩序趋于瓦解,盟誓开始成为处理诸侯国间和诸侯国内各种事务的主要手段,盟誓中主盟人身份发生显著变化,诅辞中道德约束减弱,惩罚力度加大,原有的道德伦理体系趋于瓦解。社会结构的变化,促使了新生势力的上升,诸侯国君打着“尊王攘夷”、讨伐背信违礼者的旗号,借助盟誓确立、巩固其霸主地位,这在客观上维持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文化的交流,在从西周礼治到战国法治的转变过程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政治-法律作用。随着原有礼治秩序遭到破坏,在失去血缘关系的依托后,人们更多的寻求宗族以外新的社会人际关系,这样,以盟誓为主体形成了新的道德准则和伦理规范体系,弥补了这个时代道德、法律的缺失,使盟誓充满着伦理-政治色彩。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逐渐取得政权,相继实施变法运动,强大起来的地主阶级已不再相信盟誓的作用,而迷信武力,军事战争成了社会的主流。这样,随着神权思想的衰落,人文思想的上升和成文法的实施,盟誓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成为一种传统习惯,渐变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