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8年1月,第三次全国范围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开始,这一次专项斗争是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的关键之举。和以往打黑除恶不同的是,这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黑”与“恶”并举,甚至更加强调对恶势力犯罪的打击。长久以来,人民群众都无法准确区分黑恶势力犯罪,乃至认为黑恶势力犯罪是一个统一的名词。为给一线办案人员准确认定、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国家旋即出台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恶势力犯罪概念、构成特征作出了规范化的认定。为贯彻“打准打实”的方针,公安、司法机关不仅要对恶势力犯罪本身构成作深刻了解,还应该准确判定恶势力犯罪与黑社会性质犯罪以及其他相似犯罪的区别。近年来,安徽省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城镇化率不断提高,但与之相对应的却是经济发展的不均衡,贫困差距的拉大,政府管理的不到位。这些都为恶势力犯罪的产生和发展存留了空间。从以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来看,由于恶势力犯罪未完全进入《刑法》规制领域以及相关立法的不完善,安徽省乃至全国都未对恶势力犯罪进行从严、从重打击,恶势力犯罪的数量和规模呈现扩大化的趋势。从样本数据分析来看,安徽省恶势力犯罪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家族化、集团化、年轻化等特点。为了有效打击恶势力犯罪,安徽省政府要牢牢把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和“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经济,同时财政上加大对教育、文化以及就业等社会保障措施的资金投入。完善基层组织和法治的建设,强化政府的社会控制能力。应加快对恶势力犯罪罪名的修订,提高法定刑,增设财产刑。同时,应长期贯彻落实“打早打小”的刑事政策,实现对恶势力犯罪全方位的打击,以期推动平安安徽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