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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进,为酒泉市基础教育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2002年,酒泉市被甘肃省教育厅列为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首批省级实验区,部分学校率先进入课程改革实验。 新课程教学观念向教学行为的转化,是影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成败的主要因素。近年来,国内许多研究都在关注和讨论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问题,但这些研究大都是基于全国范围基础之上的,对甘肃省酒泉市的具体教育环境而言,新课程观念转化为具体教学行为的影响因素也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这些问题都是以前研究涉及较少的,也是本研究要重点讨论的。 本研究以酒泉市新课程实验区的教师为研究对象,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对酒泉市教师在新课程实验中教学观念向教学行为转化的因素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具体运用了观察法、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研究发现,酒泉市在新课程实验中,教师的教学观念仍缺乏实质性的转化,教学观念的转化未能促进教学行为的根本转化,分析其影响因素主要有:1.政策环境:政策导向、社会评价、学校管理制度、教师评价、教师待遇;2.物质条件:教学设备不足、师资匮乏、班额过大、生源质量;3.教师因素:教师的理论水平、教学技能、教学经验、教师的参与意识;4.学生因素:学生对新课程的适应、学习方式。可以证明酒泉市在新课程改革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政府宣传力度不够;评价体系滞后;课程资源不足;学生基础差,主动学习习惯难培养;班额过大,教师工作量过重;部分教师的教学技艺尚跟不上课程改革需求;教师校本培训缺乏高层次指导等,制约了教师进行课程改革的积极性。 教师教学观念向教学行为的转化过程是复杂曲折的,影响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消除制约因素,实现教学行为的转化还需时日。为此,本研究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探讨和思考:(一)酒泉市课程改革还需进一步营造舆论环境;(二)加强校本研究,侧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对策;(三)运用多种培训方式,为新课程实验培养优良的师资;(四)观摩研讨,在做中逐步实现教师教学行为的实质性转变;(五)改革现有评价内容,建立课程改革激励机制;(六)争取各种教育投资,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七)消除大班额问题,促进课堂师生互动;(八)倡导教师“带负荷充电”,提高教学技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