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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政府决定收回香港之时,中央就决定对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政策。其中,“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核心。因此,中央需以极大的包容来保证“一国两制”政策的落实。但是,在我们强调尊重“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这样一个概念之时,却不能忘记了“一国两制”的完整概念。即“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建立在“一国”这一个前提条件下的。然而,香港回归20余年,香港社会偏重于强调“两制”忽视“一国”,进而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正因此,中央在2014年6月10日发表了《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的白皮书。其中,针对香港社会对于“一国两制”的误解,明确提出如下正本清源的原则:其一,“一国”是“两制”的基础;其二,《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的宪制基础;其三,中央对于香港具有全面管治权。“白皮书”对这些原则作出正本清源的阐述对于“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具有深远的意义。去年七月一日,习近平主席视察香港期间发表了重要讲话,其中,除强调了上述内容外,还提出了香港自回归之日起就已经被纳入国家整体治理体系,并要求香港要融入国家发展的大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上,习总书记在政治报告中将“一国两制”列入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这说明了“一国两制”的长期性。“一国两制”的政策目标首先是实现国家统一。因此,如何在香港这个极具多元性,开放性和自由特性的社会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就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在过去的20年间,由于香港社会有意或无意对“一国两制”的逻辑存在误解,致使在落实《基本法》所确定的政制发展(行政长官普选)的问题上,香港社会出现了与中央严重对抗的行为(2014年的“占中运动”)。因此,在经历了各种风风雨雨之后,第五届香港特区的行政长官选举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如何使香港所产生的新行政长官能够在政治上与中央保持一致,确保爱国爱港者管治香港就是一项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紧密相连的重要工作。中央对香港具有全面管治权的概念就是要强调和确保中央对香港政制和政制发展的主导。在这样的形势下,第五届行政长官的选举结果就是能否体现中央对全面管治权的试金石。《基本法》所确定的香港政治体制是“行政主导”,这种“行政主导”的制度特征既体现了中央的权威,也决定了行政长官的权力和地位。因此,中央通过行使法定权力主导第五届行政长官选举,确保香港选出符合中央标准的行政长官对中央在香港落实全面管治权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