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演化思想已经从生物界逐渐渗透至经济学领域。经济演化理论是当前经济研究的一个热点。演化机制是对经济世界的初步描述,它应当先于各种具体的研究方法。目前的经济系统演化理论存在着以下缺点:较少从理论高度对演化机制作出系统的反思;实际使用的演化机制并不统一;演化机制中忽略了选择单位。因此,探讨演化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回顾了有关演化机制的文献后,本文首先讨论演化中可能的因素。经济系统中演化的要素又和系统的层次有关。因此,在具体讨论演化因素之前,本文界定了演化中的三个层次:国家层、产业层和企业层。
可能的演化要素有资本、技术、劳动、技能、自然资源、结构变迁、企业、产业等。这些要素之中,企业和产业是系统演化中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主体,最重要的因素是技术、制度(包括结构变迁)。劳动和技能属于劳动者,它可以忽略。资本本身实质是经济增长的表现,它也可以忽略。自然资源通常是外生的。最重要的演化因素包括具有能动性的个体,通常在演化模型中称为代理人(Agent)。
各种制度的演化还包括了制度本身的起源,这种起源本身也属于演化机制的一部分。本文按照进化论的思路,确立一个主要假定,即:经济制度的产生是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首先产生私有的产权制度,然后再产生合作的制度,最后到复杂的国家制度;制度的产生和人在生物方面的进化是同时进行的。
对经济系统的演化机制,既存在着马克思的“技术决定制度”的传统,也存在着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斯的“制度决定技术”的论断,还存在着当代学者所提出的“路径依赖”理论。这几种理论的存在,似乎使得演化机制无足轻重,因此需要给合经济实际对这几种理论进行反思。
本文从哲学的角度来理解技术与制度的关系。技术从广义上决定制度,但应当将之运用于一个较广的历史范围中来运用。接着,本文讨论相关的路径依赖理论,指出了路径依赖理论的一些不足,从而认为路径依赖只在短期内存在,在长期内则很难存在。本文还讨论了人为干预与演化的关系。从一个大的因果链和大的系统的角度来看,人为干预也是“自发秩序”。
经济系统演化的动力学机制存在两种:自组织和自然选择。经济系统中既存在自组织机制的作用,又存在着自然选择等机制的作用,当然,还存在突变。存在这两种机制是由于经济系统本身的特点和这两种机制的特点所决定的。经济系统既具有一般系统所具有的整体性、相关性和层次性等特性,又由于有人的参与而具有目的性等特性。经济系统的自组织是通过参与人(并不一定是单个个人)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在其上的系统层次上涌现出的,如股票市场,价格机制等。经济系统中的自然选择则来源于企业之间为寻求生存而进行的竞争,通常不能持续盈利的企业会被市场所淘汰。
自组织机制的作用时间短,而自然选择机制的作用时间长;自组织是方法论,而自然选择是本体论。因此,这两种机制并不存在根本冲突。路径依赖与突变和演化中的两种机制并不矛盾。原因之一,是本文多次强调的作用周期:原因之二,在于路径依赖是演化中的现象,而非机制,相反,如果演化机制中不允许出现这种现象才是不合理的;原因之三,在生物科学中,尽管仍有争议(可参见第二章综述),突变论在进化理论仍中占有重要地位。
本文还结合这两种机制以及系统演化中的突变现象给出了经济系统演化的元模型,并认为:研究共同存在的两种机制,用计算机模型更为合适。
第六章讨论了经济系统演化中的选择单位。本章通过对各种单位的界定来考察各种选择单位,并结合经济系统的实际来说明经济系统演化中的选择单位。各种选择单位还与还原论、方法论个人主义、演绎主义等哲学观点紧密联系,本章最后对使用选择单位进行了上述哲学观点角度的反思。应当说,哲学上的还原论、方法论个人主义及演绎主义相当复杂,需要大量的篇幅讨论。但是,过多讨论这些内容会影响本文的主题。因此,本文在这些方面并不展开叙述。
第七章讨论了阿尔奇安和弗里德曼是如何运用生物演化理论来为新占典理论辩护的,在介绍了他们的理论之后,本章讨论对演化理论与新古典理论都十分重要的问题,即演化机制与实质理性的关系。本文认为,自然选择机制的存在并不一定说明实质理性的存在。实质理性在演化模型中的运用存在一定的困难。弗里德曼对经济假设不重要性的论证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本文在最后试图用一个统一的方法论理论来指导演化理论。这种理论即建构经验论,它是一种本体实在论,但在认识世界的态度上则不同于实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