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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我国参照国外施行政府采购的经验,开始施行政府采购制度,并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2003年,我国加入了WTO世界贸易组织,并签署了《政府采购协议》。该协议的签署,将国际竞争引入我国政府采购领域,我国政府采购将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 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今天,信息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的发展,使得全球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成为事实。经济全球一体化促使我国政府采购必须国际化,而国际化的标志之一就是信息化。信息技术在英、美等国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已经得到广泛地运用,极大地提高了采购效率、降低了采购成本,同时也使采购更加合理化。 如今,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在制度建设和应用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为了加快政府采购工作的建设步伐,更好的实现与国际接轨,我国正逐步加大公共采购信息化的建设力度。同时,政府也期望藉由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的建设,探索出一条信息化发展道路,带动电子政府、电子商务的发展,从而建立起现代政府和现代企业制度。 本文旨在运用所学的管理理论,在适用于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建设经验,针对我国政府网上采购现状进行分析和研究,并以此提出了对我国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建设的若干建议,同时确定了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的建设模式。 政府采购即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具备以下特征:资金来源具有公共性;采购主体为政府机关;采购活动为非商业性质;采购对象具有广泛性、政策性和规范性等。此外,财政部门实行全方位的监督,也是政府采购的一个重要特征。值得指出的是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的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必须突出坚持物有所值原则,以及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与传统政府采购相比,电子政府采购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减少腐败,促进廉洁、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对于增进政府与公众沟通,规范采购行为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施行电子采购是政府采购发展的必然趋势。从技术上看,电子采购非常适合政府采购而且有力改善政府采购的效率。政府日常采购常用的方法,如公开招标、选择性招标、谈判采购、征询建议、两阶段招标、询价采购、单一渠道采购等方法,都已经在企业网络采购上完美地实现。目前电子商务模式的传销,已经出现了许多有利于买方的交易方式,竞价或反向竞价已经非常流行,而且证明是可行有效的方式。从购买方也就是政府方来看竞价采购的最大优势就是可以大限度地节省成本。 美国是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拥有先进技术,其政府电子采购体系建设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信息发布到智能评估平台,电子支付手段—采购卡的应用,以及电子目录的建立,并对其系统建设的进行了特征分析,归结其成功的关键因素在于:方便的界面和信息查询,便于用户使用;讲传统的系统(如金融体系)与现代工具相结合,以提供更好的服务和管理;有效地管理系统与供应商的关系;重视信息分析,以便更好的管理供应商等。可以说美国政府电子采购体系建设体现了政府采购工作的信息化、合理化、智能化的深刻内涵,并且融合了先进的管理理念,达到了合理有效的节约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政府采购的诸多目标。根据财政部的统计数据,近年来我国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正不断扩大,今后还将会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从总体上看,我国政府采购具有积极试点、遍地开花、成交量少、效益不高的特征,主要面临着以下的问题和困难:人为阻挠、网络安全问题、管理问题和人才缺乏问题。针对上述存在问题,首先就政府采购—买方而言,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中应以内容建设为首要任务。所以实现资源整合,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最为关键。由于政府采购信息的特殊性,如何保障系统安全亦将成为系统建设中越来越重视的问题。 就卖方角度而言,只有充分调动供应商参与的积极性,增强买方的凝聚力,才能更好的发挥系统功能,达到系统建设目的。 政府采购与企业电子采购系统建设的主要区别在于:政府采购与企业电子采购基本采用相同的发展模式,只是企业电子采购是结合供应链的上下游厂商,多为一对多的作业平台,而政府采购必然采用多对多的交易模式。政府采购与企业采购作业的最大不同在于政府必须依法行政以及肩负公开公平的政策任务,因此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除了注重交易全过程外,还要兼顾各种信息的公开、以便于达到公众的监督目的,并且为政府采购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平台。 此外,政府在推行电子采购时,应兼顾公平,避免造成信息化能力较弱的厂商面临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政府采购的系统建设主要从运作机制、资源整合及利用、以及内外部电子协作等角度对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建设进行了分析和规划,从而得出政府电子采购系统平台的建设模式。此外,从技术层面、系统功能、供应商合作及管理、监督评估及安全角度对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的建设进行功能性划分。 一般来讲,政府电子采购系统的建设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门户网站的建设,一是政府内部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必须实现资源的统一利用和有效整合,才能达到政府采购系统建设的根本目的。 建立政府电子采购系统,首先应该根据政府采购制度、电子化目标、传统的实践方式三者的结合,确定平台的运作模式(包括系统特征、采购程序、服务的履行模式等),并根据平台运作模式,重组业务流程;建立行业或跨行业的标准,实现行业及跨行业的应用,充分实现政府间、政府与企业间的信息交互;建立良好的政府与供应商间的合作关系,制定供应商的评估标准,促进系统的良向发展;在系统开发和应用后,建立评估与监督机制,衡量指标包括采购业务效率、公开透明程度、公平程度、以及系统的使用频率、好用度等。 政府电子采购系统的进一步研究方向为:如何继续减化采购作业、提升采购效率,实现智能型决策;通过支持开放、统一的Intemet标准,为政府单位和企业提供真正的支持平台以及为系统使用者实现何种增值服务等,都将导致政府电子采购业务流程再次重组和进一步优化。我们相信,通过持久的努力和矢志不渝的服务,政府电子采购的应用必将极大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并且正确引导我国政府和企业信息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