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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人民安全的最大威胁之一,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面临着恐怖主义的威胁。恐怖主义由来已久,现代恐怖主义从20世纪60年代末兴起,自美国“9· 11”恐怖袭击事件后,重大恐怖袭击进入多发期,成为一种常态。受国际恐怖主义影响,我国恐怖活动也较为活跃,特别是北京“10 · 28”暴力恐怖袭击案件和昆明火车站“3 · 01”暴力恐怖案件发生后,我国恐怖主义从局部性问题演变成全局性问题,成为我国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威胁。为进一步加大对恐怖主义犯罪的惩治力度,有效遏制恐怖主义的不断蔓延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反恐怖主义领域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怖主义法”),该法自2016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各地积极响应,依法反恐,使得反恐行政行为有了行动纲领和实施规则,法律实施取得良好实效,实现了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有效衔接,为依法反恐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力打压了恐怖活动气焰;有效搭建反恐怖主义的社会防线;进一步促进反恐主体责任的落实。该法自施行以来已有两年多时间,全国多地均有依照《反恐怖主义法》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例,通过大量的案例,发现了该法在实施过程存在法律宣传不到位,群众反恐意识薄弱;罪与非罪无具体量化标准,行刑衔接仍需进一步细化;执法主体不明确,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反恐行政处罚随意性,自由裁量权过大;缺乏统一的反恐防范标准,实践操作无所适从等问题,这些问题对法律适用效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此,笔者建议,一是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反恐防恐的参与度;二是出台相应法律解释,明确行刑衔接的界限;三是明确规定执法主体,加大对不履职行为的追责力度;四是进一步细化措施,完善行政执法规定;五是制定国家层面的反恐防范标准或行业规范标准,提高反恐怖防范的有序化程度,为反恐怖防范提供可靠的技术和管理决策支撑。笔者认为应通过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反恐怖主义法》,尽快构建起“以反恐基本法为主导,诸法配合”为特色的中国反恐怖主义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