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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从成立与生效同一到现阶段的合同成立与生效相分离,为未生效合同的产生提供了空间,尽管我国颁布了《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一、二,分别对此问题都进行了规定,更是提出了合同未生效概念,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但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化使其在司法实践的适用中产生了难题,对法律的适用和司法权威都提出了挑战,更是需要理论研究,才能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为法律适用提供指引和参考。学者们的激烈争论和关注焦点,引发了笔者深深的思考,预将未生效合同的相关问题,分成五部分进行程度不一的探讨,并深切地希望能够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起到或多或少的借鉴作用。
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分为五个部分,全文大约3万5千字。
第一部分是介绍未生效合同的基本法理。通过对未生效合同概念的界定,特征和类型的归纳,寻找未生效合同的本质,或者说发现其存在的理论空间,即合同成立与生效时间的分离,并对未生效合同的功能进行探讨。
第二部分是未生效合同的比较法考察。主要探讨域外有关未生效合同的法律规定并进行评析,分析我国未生效合同的法律规定及存在的问题。分别探讨域外对于法定未生效合同和意定未生效合同的规定,并进行比较分析,指出值得我国借鉴的立法。再探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有关未生效的合同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发现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即仅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其进行了明文规定,且对于未生效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及其内容,以及司法实践中违反未生效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未作出明确而细致的规定,致使司法适用不一。
第三部分是探讨未生效合同在合同法效力体系中的地位及其与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关系。分析了现行理论界对于未生效合同不同效力地位的不同看法,通过分析和阐释的方式,在此基础上得出未生效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观点。另外,将未生效合同与违反强制性规定进行了区分与适用衔接分析。
第四部分是阐述未生效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及其内容。本文对学界有关未生效合同具体效力的各种理论分析进行探讨,包括不具法律拘束力说、合同拘束力说、不具狭义效力说、合同有效说,主要对争论较为激烈的“不具狭义效力说”和“合同有效说”进行了重点的对比分析,在此基础上分析“合同有效说”的不合理之处,并进一步分析“不具狭义效力说”的合理性,最后采取“不具狭义效力说”的做法。另外,在对未生效合同法律拘束力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此阶段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
第五部分是论述违反未生效合同应适用何种法律责任。通过对现行法律责任适用学说的探讨,结合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分别对违反法定未生效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和违反意定未生效合同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探讨。对于违反法定未生效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分析缔约过失责任及违约责任各自的适用空间,并对其进行了阐述和列举,以期能最大限度的保护守约方当事人的权益及促进合同有效。对于违反意定未生效合同应承担的责任,违反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也区分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适用。
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分为五个部分,全文大约3万5千字。
第一部分是介绍未生效合同的基本法理。通过对未生效合同概念的界定,特征和类型的归纳,寻找未生效合同的本质,或者说发现其存在的理论空间,即合同成立与生效时间的分离,并对未生效合同的功能进行探讨。
第二部分是未生效合同的比较法考察。主要探讨域外有关未生效合同的法律规定并进行评析,分析我国未生效合同的法律规定及存在的问题。分别探讨域外对于法定未生效合同和意定未生效合同的规定,并进行比较分析,指出值得我国借鉴的立法。再探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有关未生效的合同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发现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即仅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其进行了明文规定,且对于未生效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及其内容,以及司法实践中违反未生效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未作出明确而细致的规定,致使司法适用不一。
第三部分是探讨未生效合同在合同法效力体系中的地位及其与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关系。分析了现行理论界对于未生效合同不同效力地位的不同看法,通过分析和阐释的方式,在此基础上得出未生效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观点。另外,将未生效合同与违反强制性规定进行了区分与适用衔接分析。
第四部分是阐述未生效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及其内容。本文对学界有关未生效合同具体效力的各种理论分析进行探讨,包括不具法律拘束力说、合同拘束力说、不具狭义效力说、合同有效说,主要对争论较为激烈的“不具狭义效力说”和“合同有效说”进行了重点的对比分析,在此基础上分析“合同有效说”的不合理之处,并进一步分析“不具狭义效力说”的合理性,最后采取“不具狭义效力说”的做法。另外,在对未生效合同法律拘束力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此阶段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
第五部分是论述违反未生效合同应适用何种法律责任。通过对现行法律责任适用学说的探讨,结合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分别对违反法定未生效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和违反意定未生效合同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探讨。对于违反法定未生效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分析缔约过失责任及违约责任各自的适用空间,并对其进行了阐述和列举,以期能最大限度的保护守约方当事人的权益及促进合同有效。对于违反意定未生效合同应承担的责任,违反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也区分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