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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弗罗斯特是20世纪美国伟大的民族诗人。他和艾略特一起被认为是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弗罗斯特诗歌的两大主题。综观我国对弗罗斯特诗歌主题的研究,尽管研究者们开展了大量深入细致的研究,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然而他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弗罗斯特对人与人关系的看法上。他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看法,由于被认为不系统,不统一,长期未得到深入挖掘和广泛认识,以致影响了对他独特和伟大之处的全面评价。一段时间的研究让笔者相信:弗罗斯特对人与自然的看法中包含着许多极具现实意义的观点。
为了公正评价弗罗斯特,笔者呼吁重新解读他的诗歌,以把握他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看法,因为这也是时代的要求。本文以环境伦理学的基本理论为参照,来分析弗罗斯特的诗歌,以发掘其中包含的生态意识。通过对比,首先可以看出弗罗斯特的诗中包含有整体观思想。其次,诗歌中表现出弗罗斯特对自然的审美和宗教价值的认识。再者,诗歌揭示了人类有尊重自然的责任。基于此,笔者认为弗罗斯特的诗歌对我们进行了环境伦理的教育。这一教育是难能可贵的,因为当代人类生态环境危机要求我们深刻反思人和自然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以及人类到底应该怎样对待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