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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制度起源于上个世纪的美国,是企业薪酬激励制度的一项巨大创新,能够有效的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缩小所有人与经营者之间的目标差距。本文以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12月31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为背景,以2011年至2015年在沪深上市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将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检验了股权激励强度、激励方式以及控股股东的经济性质与上市公司投资规模之间的关系。首先,论文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提出本文的切入点和基本研究方法,通过对国内外股权激励相关文献的回顾,分析了以往研究的不足之处,指出本文的切入点和创新之处。论文对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包括投资概念、股权激励概念以及相关概念的拓展;阐述了本文的理论基础,包括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人力资本理论以及这些理论对于股权激励和投资决策的作用机理。接着,对2011—2015年沪深两市宣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的现状进行分析,本文发现:2011—2015年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数量呈增长趋势;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行业特征明显;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成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强度普遍较低;限制性股票越来越受到上市公司追捧;定向增发成为激励股票的主要来源。然后,检验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企业投资规模的影响。这部分主要从股权激励强度、激励方式和控股股东的经济性质三个角度,来研究股权激励对投资规模的影响。最后,针对本文的研究结论,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提出有效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建议,希望对我国上市公司提供一些启示和思考,以促进企业实现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