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绩效管理组织主体的变迁研究——以广东省为例

来源 :华南农业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ubin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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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国部分地方政府开始将绩效管理的评价组织工作从纪委监察部门移交到编办部门。实际上,政府绩效管理组织主体变迁是政府绩效管理体制的变革,是政府绩效管理在顶层设计层面上的动态探索。主体变迁,既是对行政系统内部的部门职能及事权匹配的优化,也是对积累的优秀经验的传承,但也从侧面折射出,我国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仍处于不断探索和完善的阶段,尚未稳定和成熟。本研究切入的研究视角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探讨的论题具有良好的前瞻性——寻找一个理想的政府绩效管理组织体制形式,即“谁是更佳的政府绩效管理组织主体”。
  本研究主要采取了文献研究法、个案研究法、访谈调查法以及比较分析法,从管理组织主体变迁这一独特的视角切入,剖析政府绩效管理组织主体的“是什么”(核心概念厘清),“为什么”(主体变迁的路径、主体选择的逻辑、主体比较的维度),结论将重点回应“怎么样”(怎样的主体才是理想的政府绩效管理组织主体/政府绩效管理体制应何去何从)。
  我们的研究贡献和创新点集中于对政府绩效管理组织主体的理论梳理和建构。首先,提出了政府绩效管理研究新的切入视角——管理与组织主体视角。其次,本研究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重新提出政府绩效管理的“三权”(绩效管理权、评价组织权和绩效评价权),并据此明确定义了核心概念“政府绩效管理组织主体”,系统地梳理了政府绩效管理的主客体的相关概念,厘清了在中外语境下的相关表述。再者,通过国内外历史比较研究,解释了政府绩效管理组织主体变迁与选择的因果联动逻辑,通过主体间的横向比较研究,探讨了理想的政府绩效管理组织主体的基础判断标准,构建了“支持-行动-效果”框架下的政府绩效管理组织主体体系。
  最后,本研究的结论为,我国政府绩效管理组织主体的变迁现象揭示了,这本质上是通过政府绩效管理的体制调整以提升政府绩效管理以及绩效管理水平的问题。因此,本研究具有理论创新和实践指导的双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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