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PP模式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 :吉林财经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gfgdf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中国发生了天翻覆地的变化,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但是由于地方政府由于财力的限制,一些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存在滞后的现象,为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一些社会资本融入其中,PPP模式也就应运而生。从上世纪末开始起,中国进入了PPP模式的高速发展阶段,政府通过各种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其中,发挥着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重要作用,对政府投资不足给予了极大的补充。但是,现实的发展也必须充分的认识到,PPP模式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中国的发展需要法制规范予以保障。而目前,由于我国在PPP模式监管方面仍然存在着很大的漏洞与空白,诸如监管机制不健全、法律合同签订不完善、争端解决机制不完备、项目资金难以筹集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不仅会影响社会资金参与的积极性,导致PPP项目的失败,从更深的意义上来讲,还会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是政府本身所追求的“良善”受到制约,因此,如何通过法律监管完善PPP模式,使之更好的为社会公众服务,实现人民群众对物质生活的美好期待,需要进行深入的思考。本文从PPP模式的基本理论开始谈起,系统分析PPP模式的起源、内涵与基本特点,理论的挖掘为原因的阐述奠定基础,通过对当前PPP模式存在的法问题进行详细分析,结合我国的国情充分借鉴国外PPP发展的成熟经验以及吸收我国成功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基于此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与对策,以此来满足社会公众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本文的研究认为,制度是实践的前提,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需要借助法律制度的完善与以实现,完善法律制度同时也是促进政府以及社会资本之间协商合作的重要保证,PPP模式要想在中国得到很好的发展,需要用法律的力量厘清政府与民间资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政府合理归位,促进PPP项目合作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多种渠道维护各方的利益,促进PPP模式的规范运行。
其他文献
目的初探溴敌隆的极谱研究.方法采用单扫描极谱法用PS-4.0极谱仪选择不同介质于-1.10~-1.60 v进行扫描.结果溴敌隆在KH2PO4-Na2HPO4-NaCl组成的pH值为7.0的底液中,在-1.40 v(v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死亡率很高,其治疗方案尚在探索之中.自Hollender及Ranson提出对急性坏死性胰腺炎(ANP)宜避免早期手术以来[1,2],多数学者倾向于采用"个体化治疗方案".但由
以阜新市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为例,研究了多级模糊模式识别理论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应用。根据矿业城市的特点,结合阜新市经济转型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实际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出,规模也日渐扩大。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管理的内容越来越复杂,但由于内部管理的变化跟不上企业发展的速度导致一系列企业舞弊事件的发生。此时,企业需要一种规范化的内部管理机制,这种机制需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资产的安全完整,经营的效率效果,而内部控制机制应运而生。就我国目前企业建立的内部控制机制而言大多并未发挥其真正的效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制定
乙肝疫苗是一种非常安全的预防性生物制品,极少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接种乙肝疫苗而引起致死性过敏反应目前尚未见报道.这里报到1例乙肝疫苗接种后婴儿过敏死亡事件.
目的:通过以人为本的健康教育,帮助和提高结肠造口病人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护理能力.方法:对52例结肠造口病人进行随机分组,观察组26例,采用以人为本的健康教育,对照组26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