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机动车辆保险作为我国财产保险业的重要支柱险种,其经营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非寿险业做大做强目标的实现。如何促进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保险公司经营机动车辆保险的核心竞争力,始终是我国财产保险业的重心。一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保险市场国际化趋势的日渐增强,国内保险市场不断发展壮大,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业在近几年先后进行了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的市场化改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实施,A、B、C条款和基本险、主要附加险的统一;另一方面,我国加入WTO后,随着外资财产保险公司进入和内资经营主体的增多,我国经营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步伐不断加快,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各家保险公司为了拓展业务,不计成本,盲目竞争的现象十分突出,重规模,轻效益,导致机动车辆保险的赔付率居高不下。赔付率过高会使财产保险公司面临亏损,甚至破产,使被保险人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赔付率过高,究其原因是我国对机动车辆保险经营中的风险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目前,我国的机动车辆保险经营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积累都较为薄弱,因此,机动车辆保险经营风险管理问题是一个亟待研究与解决的现实问题。但是,我国的保险业风险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历史数据不足并且存在缺陷,风险管理中除“控制”以外的其它环节已“名存实亡”,风险管理大致等同于风险控制。鉴于机动车辆保险经营风险管理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重要性,笔者尝试就机动车辆保险经营风险及控制对策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力图在一定程度上构建机动车辆保险经营风险控制的理论,给出实际建议,使之在以后的机动车辆保险活动中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指导意义。论文以风险管理、保险学为主要理论基础,以机动车辆保险经营中的风险控制为主线,结合现实问题和发达国家先进经验。首先,介绍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发展的现状,分析机动车辆保险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其次,结合传统风险管理理论,探讨机动车辆保险经营的风险控制策略;再次,借鉴六西格玛理论,探索机动车辆保险风险控制的新方法;最后,在完成上述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辆保险经营风险控制的具体建议。论文第一章我国机动车辆保险经营及其风险分析分为两节。第一节简要阐述了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发展过程,简单分析了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改革的意义和问题,介绍了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实施和行业基本条款的统一及其带来的相关影响。第二节为机动车辆保险经营风险分析,笔者在分析了保险公司的风险形成机理的基础上,按保险公司对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的可控性,把这些风险分为内在风险因素和外在风险因素。内在风险因素即保险公司可以控制的风险因素,按机动车辆保险经营的环节又细分为产品设计风险、承保(展业)风险、理赔风险、防灾防损风险,并逐一加以详细的分析和阐述。外在风险可定义为保险公司不可控的风险因素,而在本文中外在风险仅指与车辆安全有关的风险因素(限于篇幅和研究的重点,其余的风险暂不做研究),文中把外在风险因素细分为车辆、人、环境三大类,并逐个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在对人的风险因素分析中,分析了驾驶员的心理和生理因素对机动车辆保险风险大小的影响程度。论文第二章基于风险管理、六西格玛理论的机动车辆保险经营风险控制。本章试图在前三节构建建立在风险管理理论基础上的机动车辆保险经营风险控制理论框架,并提出风险控制策略,在第四节构建基于六西格玛理论的机动车辆保险经营风险控制理论框架。第二章在对第一章提出的问题及风险因素进行分析的同时,也为第三章的政策建议搭建起了整篇文章的理论平台。本章第一节首先简述了风险管理理论,并由此引出机动车辆保险风险控制的目标:通过对机动车辆保险经营风险管理活动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分析,并结合机动车辆保险的特点,尝试性地提出了机动车辆保险经营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降低赔付率。本章第二节和第三节结合第一章从风险的可控性角度将机动车辆保险活动中的风险分为内在风险和外在风险,从内在风险控制策略和外在风险策略进行详细分析。第二节机动车辆保险内在风险的控制策略包括:承保(展业)风险的控制、理赔风险的控制及防灾防损风险的控制。第三节机动车辆保险外在风险的控制策略分为:车辆风险的控制、驾驶员风险的控制和法律、社会环境等外部风险的控制。由于外在风险因素是保险公司不可控的,因此,对这些风险因素进行控制的最好办法是以保险费率作为调节风险大小的杠杆,即按照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大小采用与之相适应的费率等级。第四节基于六西格玛理论的机动车辆保险经营风险控制体系,在介绍了六西格玛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六西格玛管理与机动车辆保险经营风险管理的关系,并提出了应用六西格玛理论建立机动车辆保险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的设想及关键问题。第三章进一步加强我国机动车辆保险经营风险控制的建议。由于机动车辆保险在财产保险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加强我国机动车辆保险经营风险控制既可以满足机动车辆保险经营风险管理的内在要求,又可以使我国的机动车辆保险经营逐步与国际接轨,所以,必须进一步加强我国机动车辆保险经营风险控制。但是,仅仅基于传统的风险管理理论,从机动车辆保险经营环节和车辆相关风险出发,对机动车辆保险风险控制是不够的,还必须上升一个台阶。就此,笔者在这里探讨了几点建议:其一,建立健全财产保险企业风险自我控制和补偿机制,主要包括:加强治理结构创新,增强市场主体自我约束力;加强内控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其二,加快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系统,主要包括:加强数据积累,尽快建立机动车辆保险行业数据库;加强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科学的市场化费率定价、管理机制。最后,为机动车辆保险发展提供良好发展环境,主要包括:制定稳健的保险业发展政策,为保险业风险防范和化解构建良好的宏观环境;完善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水平;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和化解保险风险的意识;改进道路交通环境。总之,本文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对机动车辆保险经营的风险控制进行分析和探讨,并试图建立机动车辆保险风险控制的理论框架,在实际建议部分则力求使探讨的结论与机动车辆保险实践结合起来,使之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现实指导意义,特别是提出了将“盈余佣金”引入代理佣金体系、“优化两核人员考核体系”等制度建议,并将六西格玛理论引入机动车辆保险的风险管理体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也希望能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辆风险管理提供参考。但在同时,一方面,由于目前国内对机动车辆保险风险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积累还比较薄弱,另一方面,受作者本人能力和时间的局限,国外发达国家在机动车辆保险方面的资料搜集不够完善,可行性的分析也还比较肤浅,导致有的建议可能还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这不能不说是论文的一大遗憾,希望能在以后的研究中不断加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