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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问题一直是企业财务方面关注的要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融资联系密切。资本市场上资金的供需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代理问题,因此企业想要从资本市场上获得所需要的资金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外部融资的过程中往往会面临很多的限制并因此付出许多代价,不可避免的面对外部融资成本较高以及广泛存在的融资约束问题。改革开放至今,中小企业在增加就业率、推动科技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显示,在企业数量方面,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90%以上;在就业方面,中小企业提供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在提供财政收入方面,中小企业创造的GDP占全国总GDP的60%,对税收的贡献率超过50%。中小企业在解决我国就业问题、推动科技发展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是重要的推动器,然而我国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问题。中小企业主要借助银行借款进行融资,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银行处于垄断地位,且银行没有办法获得企业的详尽信息,致使银行对各家企业进行准确的评估判断较为艰难。此外,中小企业普遍经营规模偏小、管理水平较差、所生产的产品不需要采用什么技术、发展有限、利润低、容易受其他因素的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视其为风险,故我国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企业避税是学者们的炙热话题之一。最近几年,学者们对企业避税的研究成果丰富,大量研究表明导致企业避税的源头有两个,分别是信息不对称和代理问题。此外,企业避税行为的事后表现之一就是可以节约现金流支出,充足的现金流是企业发展的保障,企业内部充足的现金流可以使企业的融资需求得到满足,对于处于信贷市场劣势方的中小企业来说,内部存有充足的现金流是很宝贵的。由于企业避税所带来的现金流节约,融资约束企业是否会采取此行为值得思考。随着时间的消逝,机构投资者不断成熟。各类机构投资者发展迅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也在逐渐增长,政府也推出了有助于机构投资者持股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因机构投资者在信息挖掘和解读方面具有专业能力以及在公司治理上有较高的参与动机,能够对信息不对称和代理问题形成有效缓解,从而降低融资约束程度。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2008—2017年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为样本数据,检验融资约束与企业避税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检验机构投资者持股数量和持股异质性对融资约束与企业避税之间关系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第一,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越大,避税程度越强;第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高,对融资约束与企业避税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具有明显的约束作用;第三,机构投资者长期持有,对融资约束与企业避税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文章根据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可供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问题、加强政府税收征管工作、完备税收征收的监督机制等提供参照。中小企业无法通过传统的融资渠道获得资金,为把握有利的投资机会拟采取避税行为来缓解面临的融资约束,因此拓展融资路径,竭力培育中小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税银联动”,构建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桥梁,实现纳税信用信息共享,为中小企业设立宽缓、公允的融资环境举足轻重。机构投资者发挥着对信息挖掘披露的引导督查作用,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程度,缓和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问题,降低中小企业避税程度。且稳定型的长期机构投资者越多,对中小企业的监督治理作用越强。推进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培养机构投资者长期投资理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约束企业避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