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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主要从文体学、文学、文化学、文献学等角度就唐代判文的种类、渊源、文体特点、文学文化特征等问题进行了探讨。论文绪论部分,主要交代了本论文的研究对象及其研究背景、行文目的、意义与方法。认为唐代判文作为文学性较强的文体,许多问题需要深入系统的梳理和分析。正文分上下两编。上编论述与唐判研究密切相关的几个问题,分为三章。第一章考察唐判文献的流传与存在情况,包括现存文献和书目所载已经亡佚的文献。第二章论述判的起源、唐判的种类和大致内容,对唐判的源流和存在状态作一整体勾勒。第三章论述唐代判文与科举的关系。唐判的繁荣与科举有着密切的联系,科举不仅促进了判体文的繁荣,还规定了唐代判文文学性的特征。下编对唐代各类判文献本身进行具体考察论述,分为六章。第一章从内容和文学两方面论述唐代判文的总体发展演变,认为科举之判的内容与国家社会政治密切相关,文风与唐代的文学发展尤其是骈文的发展大体一致。第二章对《文苑英华》中的判文进行论述,从五个方面分为五节。首先对《文苑英华》中判文献的性质进行分析,确定其基本为科场之试卷;然后就《文苑英华》中判文的思想内容进行分析,并概括出其所折射的时代内涵;第三节论述《文苑英华》判文献的体制特征;第四节分析论述《文苑英华》判文的文化特征,认为其有强烈的学识属性;第五节从表达方式、情感、用典、用词等方面论述《文苑英华》判文的文学性。第三章为张鷟的《龙筋凤髓判》研究,分析阐述了《龙筋凤髓判》的“待举预备之具”性质,论述《龙筋凤髓判》的题材和体制特征,深入分析了其文学特色,认为其有强烈的抒情色彩。第四章论述白居易的《百道判》,在厘清白判与科举关系的基础上,重点分析概括了白居易判文的思想内容及其文学、文化价值。第五章是对敦煌判文献的专门研究,认为敦煌现存的较为完整的几部案判文集反映了唐代公务案判写作的发展状况。此章重点分析论述了司法拟判《文明判集残卷》,认为其为法律与文学结合的典范之作。第六章为唐人笔记杂书中的判文(包括五代)研究,概括了笔记杂书中判的种类、各类判的体制特征和内容特色,同时论述了它们的文学性质,指出了其独特的文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