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办高校社会营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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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的社会营销研究在公共管理领域尚属一个新的内容,目前理论界处于初步的论述阶段。从民办高等学校的教育属性、非营利组织属性出发,研究民办高等教育是否需要社会营销,以及如何将社会营销的观念、原理和方法科学合理地应用在民办高等教育当中是十分重要的研究主张。“如何将社会营销观念科学地应用于我国民办高等学校并使其活动的开展符合民办高等学校组织的发展特性”是本篇学位论文研究的中心内容。  与20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相比,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迅速,变化明显,吸引了学术界、政府、市场等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关注。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民办高等学校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被社会认同、社会心理定位偏低的现实困境。  本论文着重关注的是社会心理定位偏低对民办高等学校长远发展和良性发展不利。根据上述现实问题的分析,当下针对中国民办高等学校战略营销研究显得更为重要,特别是针对改变社区乃至于整个社会公众的态度和价值观念的社会营销更值得深入地研究。  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详细分析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环境,开展社会营销活动,推广民办高等学校的办学理念,宣传民办高等教育的办学成果,改观民办高等教育的行业形象,符合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可以防止“搭便车”行为,提高民办高等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行业美誉度。  文章从社会营销理论综述入手,从宏观和中观、内部和外部等角度研究分析民办高等学校的社会营销环境,再从社会营销活动执行主体和目标接收者两个角度,民办高等学校社会营销活动的执行主体具体细分为民办高等学校自身和民办高等学校战略联盟两方面,民办高等学校社会营销目标接受者群体具体细分为政府、学生、教职工、校友、就业市场、筹资渠道等六个方面论述民办高等学校社会营销活动的实施方案,相应的方面辅之以实践案例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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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为解决我国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部门过多,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机构膨胀,效率低下,执法扰民等问题比较突出的现状而提出的。这一制度对推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具有重要意义。自1997年以来,全国共有80多个城市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