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适用问题研究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jx906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是世界上少数保留死刑的国家之一,对于这样一种以剥夺生命为内容的刑罚,我国刑法也对其适用进行了严格的限制。我国的死刑,主要适用于最严重的人身犯罪和少数极其严重的经济犯罪。本文以前段时间引起热议的李昌奎强奸杀人案为例,具体论述死刑的适用,以及作为死刑执行方式的死缓的适用,并从法律角度回答对李昌奎判决死缓是否合理。全文一共分为四个部分,共一万七千字。本文首先回顾了作为案例材料的李昌奎强奸杀人案。这个案子之所以引起热议,是因为公众对其判决过程以及判决结果存在强烈质疑。李昌奎强奸16岁女孩后,将其用锄头打死,之后又残忍摔死受害女孩三岁的弟弟。即使是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的人,也会感到这样的罪行足以判处死刑,可是,执掌审判权的法院,甚至是高级人民法院,却判处李昌奎死缓,并且判决过程一波三折。其次,文章总结了李昌奎案引发的思考及争论焦点。首先简述我国刑法中关于死刑和死缓的规定,指出死刑适用的基本条件,提出死缓这一制度的特殊之处,即判处死缓,就等于“免死”,这也是为什么李昌奎终审被判死缓而引起巨大争议。这一部分同时也提出来本文将要具体论述的一系列问题。接着,本文对相关法律问题做了研究,包括死刑相关理论以及适用条件、死缓相关理论以及适用条件、一些法定或酌定量刑情节的影响。死刑是世界上最古老是刑罚之一,源于早期人类社会的共同现象—复仇。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死刑的涉及面越来越广,执行方式也日趋多样。我国刑法对死刑适用设有专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关于“罪行极其严重”的判定标准,这一部分将作出论述。死缓突出体现了中国古代刑法中的“慎刑”思想。早在唐朝就强调“德礼为本,刑罚并用”,明清以来又实施斩、绞监候等制度,都是“慎刑”的体现,其意义与死缓在本质上是相同的。最后,这部分论述了存在自首、积极赔偿以及民间矛盾、邻里纠纷等法定或酌定情节时对量刑的影响,讨论了何种情况下这些情节可以影响死刑的适用,并具体到李昌奎一案,详细分析此案判决的不当之处。最后是研究结论,回归到案例材料,主要提出本人对李昌奎案的分析和看法,并对此案的争论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同时也集中对争议焦点部分的问题做出了解答,总结出在死刑案件中存在法定或者酌定量刑情节时,要具体结合其主观恶性、犯罪情节、犯罪手段,而不应以死缓为后路,一律“免死”。
其他文献
概述了小学生道德品质的特点,分析了当前小学生不良道德品质形成的原因,提出了加强小学道德品质教育的具体措施。
肠易激综合征(Irritable Bowel Syndrome,IBS)为腹痛、腹胀、排便习惯改变和大便性状异常持续或间歇发作,而又无明显形态学生化异常改变的症候群。其特点是肠道的易激惹性。笔者
2005~2006年,笔者用痛泻要方合参苓白术散治疗腹泻型肠易激综合征(IBS)30例效果较好,现报告如下。
电源控制器用于调节卫星电源系统的母线电压,使其稳定在一个恒定的水平。测控单元是电源控制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完成对电源控制器的遥测遥控等功能。本文分析了国内测控单